樊敏碑阙及石刻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樊敏碑阙及石刻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芦山平襄楼、青龙寺大殿、樊敏碑阙及石刻环境整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芦山平襄楼、青龙寺大殿、樊敏碑阙及石刻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以 川文物保函【2010】181号、川文物保函【2010】182号、川文物保函【2010】1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10】6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4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芦山县芦阳镇南街(平襄楼)、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青龙寺大殿)、芦山县黎明村(樊敏碑阙及石刻); 2.2工程规模:平襄楼景观打造、厕所改造;青龙寺大殿景观打造、厕所改造;樊敏碑阙及石刻景观打造、厕所改造、新建陈列馆855平方米(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芦山平襄楼、青龙寺大殿、樊敏碑阙及石刻环境整治工程土建施工; 2.5标段划分:一标段:芦山平襄楼环境整治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芦山青龙寺大殿环境整治工程土建施工;三标段:芦山樊敏碑阙及石刻环境整治工程土建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和二标段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近三年具有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职责划分范围及比例;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企业为牵头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1月2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1年02月01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2月28日 09点30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青羊区文武路9号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地 址: 芦山县芦阳镇建设路
邮 编: 625200
联 系 人: 陈焰、乐阳冬
电 话: 135*****801、151*****09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9*****46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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