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大佛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山泉镇大佛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山泉镇大佛村道路改建工程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龙发改审批[2010]6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全长约4.89823公里;

2.2招标范围: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2.3施工标段划分:1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4 工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施工: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近三年完成三个类似工程(至少一个省内的项目),近三年财务无亏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财务要求:近3年(2007-2009)内未出现亏损;

3.4 业绩要求:从2008年1月以来开工并完工3个以上类似的项目业绩(以上各类似业绩中至少有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监理: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三个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为四川省省内业绩),项目总监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财务无亏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是指:投标期内,投标人在未处于全国范围内任一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禁止其投标的处罚期内);

3.6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企业2008年以来(含2008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7施工标段:项目经理资格:全国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8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请于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驿生路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

(1)投标人本单位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17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驿生路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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