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园创城文明提示警示牌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公园创城文明提示警示牌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人民公园创城文明提示警示牌工程
项目编号:LFJFZC-2019-049
采购人名称: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河市园林绿化服务管理中心)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132号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淑静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海燕 177*****168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138807.28元 |
项目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
招标内容:环湖栏杆上增加210*820警示牌(不锈钢)40块,绿化区范围内增设造型铁艺警示牌320块,公园大门进口增设应急避险指示牌4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三河市人民公园。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合格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文件放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用于审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与本项目相适用的经营范围;(2)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税务票据或银行缴税凭证;(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与本项目相适用的经营范围;(2)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税务票据或银行缴税凭证;(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廊建丰工坊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登记备案。报名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逾期报名者无效。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
开标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三河市园林绿化服务管理中心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张海燕 |
联系方式:177*****168 |
传真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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