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园创城文明提示警示牌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公园创城文明提示警示牌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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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人民公园创城文明提示警示牌工程

项目编号:LFJFZC-2019-049

采购人名称: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河市园林绿化服务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132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淑静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海燕 177*****16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807.28元

项目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内容:环湖栏杆上增加210*820警示牌(不锈钢)40块,绿化区范围内增设造型铁艺警示牌320块,公园大门进口增设应急避险指示牌4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三河市人民公园。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合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文件放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用于审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与本项目相适用的经营范围;(2)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税务票据或银行缴税凭证;(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与本项目相适用的经营范围;(2)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税务票据或银行缴税凭证;(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廊建丰工坊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登记备案。报名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逾期报名者无效。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三河市园林绿化服务管理中心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方式:177*****168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示牌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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