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饭煲招标公告

电饭煲招标公告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询008号电饭煲询价采购询价函

政府采购询价函
吴采(询)发[2011]008号
报价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报价供应商
(盖章)
法人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
名 称参数要求数量单价(元)小计(元)交货时间
电饭煲新飞CFXB40型内锅容量:4L 额定功率:700W 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 一体拉伸、煮饭煲粥煲汤、蜂窝合金内胆、微压400个依采购方需求春节后交货
合 计
金 额
人民币(大写):
备注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报价供应商须带样品于开标现场,不带样品报价无效。
售后服
务承诺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向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二)政府采购报价单必须在开标(2011年1月28日上午10:00)之前送达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过期报价无效;
(三)本市供应商报价须将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询价函号及开标时间启封,同时参加评标会议;
(四)凡没在我中心《供应商库》中建立供应商信誉档案的、未参加2009年度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报价无效;联系人:余丽华 电话:****-*******
(五)报价供应商须将询价函完整下载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六)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中标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
(七)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包括运送、安装、调试、税金及相关费用。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传真)项目监督人:郝家丽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项目经办人:余丽华 电话:****-*******(传真)
项目监督人:郝家丽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