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形成、疏浚吹填、地基处理及电厂专用支航道改线工程和国投湄洲湾煤炭中转基地回填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国信)
1.招标条件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形成、疏浚吹填、地基处理及电厂专用支航道改线工程和国投湄洲湾煤炭中转基地回填工程。项目业主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70%。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2.1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1500万吨,即煤炭卸船1500万吨,其中供湄洲湾电厂等用煤680万吨,铁路装车720万吨,汽车装车100万吨,拟建7万吨级、10万吨级(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卸船泊位各1个及相应的堆场、工艺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2.2工期要求:1、陆域形成及疏浚吹填:2011年4月1日-2012年1月31日(10个月);
2、地基处理:2011年7月1日-2012年9月30日(15个月);
3、电厂专用支航道改线:2011年4月1日-2011年5月30日(2个月);
4、国投湄洲湾煤炭中转基地回填:2011年4月1日-12月31日(9个月)。
2.3招标范围:第一部分: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形成、疏浚吹填、地基处理、电厂专用支航道改线工程。
第二部分:国投湄洲湾煤炭中转基地回填工程。
2.4合同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共分2个施工合同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土石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在评标时将认定母公司投标为有效投标,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近5年内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在海洋环境下完成单项工程围海造地面积30万平方米(含30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围堤(或防波缇)总长度1.5公里(含1.5公里)以上和单项工程地基处理面积20万平方米(含2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业绩;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0系列认证。
3.5自有或租赁至少二艘生产效率2000m3/h及以上绞吸式挖泥船(至少保证有一条生产效率在3000m3/h及以上绞吸式挖泥船,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船舶证书;
3.6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福建水利信息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和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没有曾被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2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25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1年2月25日(当日)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北京国信兴业拍卖行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石顶小区延寿综合楼
联 系 人: 魏先生 邮 编: 351100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9*****771
传 真:***-********
邮 箱:zjr_hh@163.com
邮 编:100044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1251
汇入城市: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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