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19年度石灰石打捆招标部分标段二次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19年度石灰石打捆招标部分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0/18-CL-0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209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19年度石灰石打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0/18-CL-0702 | 华电能源哈热公司、哈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 哈热公司、哈热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248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 930 |
CHDTDZ040/18-CL-0704 | 华电能源富拉尔基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 富热电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60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 300 |
CHDTDZ040/18-CL-0706 | 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 牡二电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240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 900 |
CHDTDZ040/18-CL-0707 | 华电能源佳木斯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 佳热电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329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 988 |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能源哈热公司、哈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富拉尔基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佳木斯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7-05 13:30到2019-07-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7-05 13:30到2019-07-12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6 09: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2019-08-06 09:00。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209号
联 系 人:吕文祥
电 话:****-********
电子邮件:lwx_123good@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柴海棣
电 话:***-********
电子邮件:chaihaidi@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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