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庆市大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QDG[服务]2019-015

2、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公务用车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三次)

3、项目单位:安庆市大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项目概况:选择3家公司作为安庆市大观区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的供应商。

5、项目地点:具体由各用车单位根据需要确定。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最高折扣率:80%

8、采购内容:汽车租赁

9、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10、评审方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方法。

二、供应商资格(谈判响应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9日(工作日)08:00-11:30,14:30-17:00。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现场报名:

(1)时间: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9日(工作日)08:00-11:30,14:30-17:00;

(2)地点: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报名资料: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7月15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采购人:安庆市大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政务新区

联系人:戴志强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

联系人:刘芳

电话:****-*******

七、其它事项说明

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安庆分行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的汽车租赁服务是指提供包车服务(含驾驶员),谈判响应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除驾驶员过夜住宿费以外的一切费用。详细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如下:

1、选择3家公司作为安庆市大观区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的供应商。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报请区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续签。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在服务期限内的公务用车租赁业务量。

2、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租用单位,确保服务质量。

3、谈判响应人成交后须提供本地化服务:

(1)投标时提供至少10辆自有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车辆所有人名称须与谈判响应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2)谈判响应人在安庆市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成交后在安庆市设立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提供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安庆市外的谈判响应人还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成交后30日内,在安庆市内成立分(子)公司,并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

4、谈判响应人所提供的车辆类型、数量及车辆购置价格方面的要求:

(1)谈判响应人提供的车辆类型包括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和大客车;

(2)提供服务的车辆购置价格要求:小轿车价格应不低于12万元;商务车、越野车价格应不低于16万元。(车辆价格以购买时价格为准,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

5、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证件齐全、年检合格;车龄应在5年以内或里程数在10万公里以内。

6、谈判响应人应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谈判响应人承诺设置24小时救援值班电话,建立救援登记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具备提供应急救援能力。(提供承诺函)

7、谈判响应人应搭建社会化租赁车辆定位管理信息系统(投标时考虑此项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所有提供包车服务的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能提供网上订单审核、车辆调度、里程统计、费用结算及轨迹查询等,并确保在成交后一个月内接入大观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接入端口的开发费用由采购人出),接受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对车辆的动态监管。

8、谈判响应人的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

9、谈判响应人在服务有效期内,所提供服务的车辆除投保国家法律规定的必保险种,还应投保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等,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5万元/人);承租的车辆在租赁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与承租人无关,由谈判响应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谈判响应人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选派具有相应资质且无违法违纪行为、作风正派、诚信守时、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的驾驶员提供服务,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业务、能力、素质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应建立对驾驶员的惩罚与奖励机制。

11、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车驾驶员应挂牌上岗并主动向租用单位出示车辆驾驶证、行驶证,以便租用单位核实人、车身份;若不是与谈判响应人所提供的人、车对应,租用单位有权拒绝其提供服务,并且由谈判响应人承担相应延误用车时间的责任。

12、谈判响应人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13、 谈判响应人在成交后须将提供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详细情况报采购人进行备案。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车辆、驾驶员若有调整,须向采购人重新进行备案。

14、为鼓励绿色出行,允许谈判响应人用具备轨迹管理的新能源汽车相关车型替代燃油汽车在市内的短途公务出行,暂时统一按照相关燃油汽车同样标准收费。

15、谈判响应人在车辆租赁业务上接受大观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安排,租赁费用由成交人与用车单位单独结算。

16、谈判响应人应积极接受采购人履约监督及现场配合采购人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17、租赁期间发生的除过桥过路费、泊车费以外的日常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轨迹管理软件费、相关税金、违章处理、事故赔偿等所有费用由服务公司承担。过路过桥费、泊车费由用车单位另行承担。驾驶员在外过夜住宿费用由用车单位安排。

二、租车费用标准

(一)轿车

1.安庆市市内(包括宜秀、迎江、大观三区,下同):

2小时以内(含2小时): 160元包干;2小时——4小时(含4小时): 250元包干;4小时——6小时(含6小时):320元包干;6小时以上按一天计:400元/天。

2.市外长途往返:起步价(200公里以内)500元/次,超出部分,按2.0元/公里加收;如当天不能往返,每在外停留一天加收300元/天。

(二)商务车(越野车)

1.安庆市市内:

2小时以内(含2小时): 180元包干;2小时——4小时(含4小时): 280元包干;4小时——6小时(含6小时): 420元包干;6小时以上按一天计:480元/天。

2.市外长途往返:起步价(200公里以内)600元/次,超出部分,按2.2元/公里加收;如当天不能往返,每在外停留一天加收350元/天。

(三)中巴车(不低于20座)

1.安庆市市内:

2小时以内(含2小时): 500元包干;2小时——4小时(含4小时): 650元包干;4小时以上按一天计:800元/天;包月14000元/月。

2.市外长途往返:起步价(200公里以内)1000元/次,超出部分,按3.5元/公里加收;如当天不能往返,每在外一天加收500元/天。

标签: 汽车租赁服务 社会化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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