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第一包)的招标公告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市环保局委托,对朝阳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第一包)项目(项目编号:CYZC********83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1 | 朝阳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第一包)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1 气相色谱仪系统(进口产品) 12 热脱附系统(进口产品) 13 全自动固液一体吹扫捕集装置(进口产品) 14 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定量浓缩联用系统(进口产品)15 全自动电热消解仪 16 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系统17 全自动稀释配标仪 18 空气采样器 19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210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 811 环境空气采样器 812 低浓度采样嘴 513 智能双路采样器 214 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 115 对接式低浓度烟尘多功能取样管 116 烟气汞多功能取样管 117 油烟取样管 318 便携式交直流电源 819 林格曼烟气黑度仪 120 林格曼烟气黑度仪 121 硫化物酸化吹气仪 122 智能COD消解仪 223 水浴振荡器 124 高能臼式研磨仪 125 振动筛分仪 126 超声波清洗机 127 高速冷冻离心机 128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129 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130 便携式轻便流速流量仪231 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 232 射流萃取器 133 便携式不透光光度计 134 采样罐(进口产品) 1235 钢罐野外被动采样器(进口产品) 636 转移气袋进样器 237 非甲烷总烃取样器 238 体视显微镜 1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所投产品是进口设备的,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7月8日起至 2019年7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任意1个月即可);本项目共有6项设备(第1-4项,第34-35项)要求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时提供所投设备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彩页、产地证明等)以证明该制造厂商销售该项进口设备。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东体育馆东侧),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54号
联系人:李岱松
联系电话:
135*****715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项目联系人:董谕
联系电话/传真:
182*****876/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