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公楼智能化升级服务招标公告

新办公楼智能化升级服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忻城县司法局新办公楼智能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司法局新办公楼智能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BXCZC2019-G3-00530-HCJS

三、采购内容:忻城县司法局新办公楼智能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报到登记室智能化升级服务、矫正宣告室智能化升级服务、指挥中心智能化升级服务、教育培训室智能化升级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最高限价:壹佰伍拾万元整(¥*******.00)。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网站http://zwfwdsjj.laibin.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并到达指定账户(以下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LBXCZC2019-G3-00530-HCJS )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8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29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29日10时00分在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开标。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司法局

联系人:韦晓丹联系电话:183*****765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12号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忻城县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 办公楼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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