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安检设备集中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安检设备集中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安检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ZJ-HW-*******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安检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安全保卫部关于配备X光安检设备的请示批准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安检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19年X光安检机配置需求表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招标内容:购置X光安检机20套,具体详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19年X光安检机配置需求表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5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根据招标人指示分批交付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指定地点。
2.6交货地点:西宁(大通、湟中、湟源)、海东(乐都、互助、民和、化隆、循化)、海南(兴海)、海西(乌兰、天峻)、果洛(甘德、达日、班玛、久治)、玉树(称多、囊谦、杂多、治多、曲麻莱)当地邮政分公司。
2.7交货数量:详见明细列表,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和工程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签字盖章(提供原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制造商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 。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最高人民法院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查询结果)。
3.4投标人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至2018年).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6日至2018年07月 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二期9-61号)获取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07月26日上午10: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1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开标会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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