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昆明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11-1-25 14:00:00
工程名称:昆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施工总承包 报名结束时间:2011-1-30 17:00:00
系统编号:********008 资质要求: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昆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已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招标人拟对土建工程以施工总承包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昆明市经济开发区东郊垃圾填埋场。
2)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160亩,建设建筑废弃物处理项目及车间、办公等配套设施。年处理建筑废弃物200万吨,年产新型墙体材料、透水砖、再生骨料等192.2万吨。建筑面积11869.8平方米。
3)现场状况:已办理完相关审批手续,已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2、招标范围:昆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所有土建工程,具体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建工程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主厂房及配电室土建工程及挡土墙工程等。
3、资金来源:自筹。
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省优工程。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完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6、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至少两项;
(5)外地投标企业应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外来投资生产经营和施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0〕75号)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应在昆成立独立法人企业或出具成立企业的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工程地址:昆明市经济开发区东郊垃圾填埋场。
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
9、投标人可于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六部413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大观路164号)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证明文件(原件)
(4)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五套,一份与正本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本。
12、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昆政办【2010】144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拦标价2%的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按规定数额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账、汇款均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持银行转账凭证原件至交易中心财务处开据正式收款发票。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而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其保证金由招标人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没收。
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昆明市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6209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按规定数额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账、汇款均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持银行转账凭证原件至交易中心财务处开据正式收款发票。
(3)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退还时,退款人需持法人委托书和收款发票原件(原件遗失的由保证金缴纳人开据正规收款凭据)到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联系电话:*******
13、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2月14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投标和开标地点:昆明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东风路建业商务大厦8楼)。
15、根据昆政办[2009]93、[2010]144号文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招标人:昆明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大观路164号
邮政编码:650032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林宁 刘岩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银行账号:****************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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