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开发区腾龙路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古雷开发区腾龙路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古雷开发区腾龙路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雷开发区腾龙路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已由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会议纪要[20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古雷市政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古雷市政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6.30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96.3002万元,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包括在腾龙路风光互补路灯暂时定124套,

以及配电箱、路灯控制箱、接地保护、防雷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贰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 单项工程造价200~1000 万元/<200万元”的项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1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造师若为临时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4)按照闽建【2016】5号文、闽建办建函〔2018〕53号文、闽建办建〔2018〕60号、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文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月 6 日至2019年 7 月 10 日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时,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7月16日北京时间17:00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7月 17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前,提交地点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开标时间:2019年 7月 17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古雷市政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2*****53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163.com">tianhe*******@163.com

电话:0596-*******

联系人: 小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改造 风光互补 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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