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饲料监察所实验耗材招标公告
兽药饲料监察所实验耗材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WH-2019-1153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甲醇、乙腈、GHP亲水性聚丙烯膜、固相萃取柱、液相样品瓶、固相萃取装置、固相萃取接头、C18色谱柱
4、产品用途:检验检测
5、进口理由:贵州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承担了2019年贵州省农产品(畜禽产品)质检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和第三届全省基层畜产品质检人员大比武工作。因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精准度要求较高,检测限须达到痕量、超痕量级别,部分国产耗材在精密度、灵敏度、重复性、稳定性、抗污染性等重要指标方面仍与进口产品存在差距,无法满足实验需求;贵州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原有仪器均为进口采购,故配套使用的耗材也需要进口采购,以确保能力验证和大比武工作科学、公平、公正,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进口仪器试剂耗材检测精度高,检测限达到痕量、超痕量级别,且本次采购的试剂、耗材须与采购单位(贵州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现有进口仪器匹配使用,故建议采购进口试剂耗材。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
8、公示期:2019-07-05至2019-07-09
9、ppp项目:否
10、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贵惠路130号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名仕楼18楼D座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联系电话:0851—********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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