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电梯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采购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YZB2019-ZJ002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二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 标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
项目负责人:王松 联系电话:181*****825
2019年6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4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 投标须知 …………………………………………………………5
第二章 合同格式………………………………………………………16
第三章 技术条款 …………………………………………………… 21
附 件…………………………………………………………… 2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1.1 | 工 程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二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HYZB2019-ZJ002 |
建 设 地 点 | 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2号 | ||
资 金 来 源 | 国拨 |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70 万元(伍佰柒拾万圆),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 ||
2 | 2 | 招 标 范 围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二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共15部电梯。其中客梯3部,货梯2部,扶梯10部 |
3 | 4 | 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
4 | 5.1 | 工 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 |
交货及安装 地 点 | 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2号工地现场 | ||
5 | 7.2.1 | 投标人的资质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电梯制造商应具有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投标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所投品牌的代理经销商,生产或销售电梯及进行安装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3、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且电梯三大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核心部件需出自同一生产厂家; 4、代理经销商须具备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仅代理一个品牌、提供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且电梯三大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核心部件需出自同一生产厂家; 5、投标人须具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在新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
6 | 7.2.2 | 投标联合体 要 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17.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 份,副本4 份,电子版U盘一份(word); 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开密封。 |
8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日期:2019 年06月20 日; 截止时间: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9 | 16.1 | 投标有效期限 | 100 天(日历日) |
10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 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
11 | 23.1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日期:2019 年06月20日; 开标时间:16 时 00 分 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
12 | 29.4 | 评 标 标 准 | 综合评估法 |
1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人民币/元整,于2019年6月20日16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支票或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汇至指定账户,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安居南路支行 账户账号: ********1394 开户行行号: ********5046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 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材料,开标现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汇款凭证,找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 | |
备注 |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 |
二、 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采购单位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指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设备的采购。
3. 采购设备工作的实施
3.1 设备采购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规范、标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3.2 现场服务计划
设备供应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服务计划。
4. 招标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招标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 。
5. 工期、交货及安装地点
5.1 工期已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是指最后一件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的时间,交货及安装地点已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
6. 资金来源
6.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1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7. 合格的投标人
7.1 本招标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7.2 初步审核包括下列的内容
7.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第 5 条对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7.2.2 联合体要求详见“前附表”第6条规定的要求。
7.2.3工程建设内容含设备构成,如是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特许经销商授权证书复印件,如是生产厂家投标则需提供产品(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2.4投标文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7.2.5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2.6交货及安装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2.7设备提供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2.8投标文件中所提条件均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7.2.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2.10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 招 标 文 件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技术条款
第四章 附件
9.2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72 小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10.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至时间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进行修改或者澄清,同时将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提供至各投标人 。
10.4 修改或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发出澄清文件的1天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0.5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时间的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 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
12. 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
12.1 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12.2 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
12.3 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电梯设备采购的有关规定;
12.4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1 开标一览表(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
13.2投标人企业简介;
13.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4
1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按附件2的格式提供);
13.6 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复印件);
13.7 电梯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8 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9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特许经销商授权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3.1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0(复印件)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
13.11 财务状况表;(按附件3的格式提供);
13.12 近三年类似工程设备销售业绩表(时限要求:2016 年1月1日至今)(按附件4的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备供应业绩应提供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显示工程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采购数量、型号、规格及加盖买卖三方公章部分(复印件)),以疆内业绩为主;
13.13 技术偏离表(按附件5的格式提供);
13.14 现场服务计划表(按附件6的格式提供);
13.15 主要设备供应清单(按附件7的格式提供);
13.16 投标报价明细表(按附件8的格式提供);
13.17 专用工具与质保期备品、备件供应表(按附件9的格式提供);
13.18 质保期后两年内的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表(按附件10的格式提供);
13.19 主要电梯设备产品介绍:包括产品说明书、电梯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凡进口产品国内必须有现货,并附商检证明和报关单(复印件);
13.20 到货安装计划表(按附件11的格式提供);
13.21 产品质量保证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制);
13.22 安装调试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按附件12的格式提供);
13.23 安装调试管理人员表;(按附件13的格式提供);
13.24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和维保计划(投标人自行编制);
13.25 人员培训计划;(按附件14的格式提供);
13.26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13.2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或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3.28 预算书。
14. 投标文件的格式
14.1 投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第 13 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投标人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
14.2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合同、获奖表彰文件等资料,均使用复印件,特别说明为原件的除外。本招标文件第 13 条规定的内容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 投标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15. 投标报价
15.1 本招标工程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实施时亦以人民币 支付。
15.2 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其它各类报价也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除非招标人另有约定)。
15.3 投标价格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合格设备和《招标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各种开支(其中已包括各种生产制造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试运行费用、包装费用、检测试验费用、设计费用、技术资料及相关软件、设计技术联络费用、营销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摊销费用、运至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2号工地安装现场的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总包单位管理费、工地现场开箱验收费、技术培训费用、随机应配置的专用工具与质保期备品备件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并应包括物价波动的风险费用、其他风险费用、供方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税费),以及投标人拟获得的利润。
15.4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的价格在签订合同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招标人另有约定)。
15.5 评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若出现“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报价明细表”报价有差异,则以“报价明细表”报价中分项之和为准;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字表示的金额做相应的修正。若投标人拒不接受前述修正,将有可能导致废标。
16. 投标有效期
16.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7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17.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者使用不褪色的蓝黑、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7.3 投标文件中凡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地方,均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记
18.1 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密封在封袋中,并在封套正面注明:工程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外封套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
18.4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规定。
20.2 招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投标文件第 18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 开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竞争性磋商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
23.2 开标程序
23.2.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3.2.2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23.2.3 由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封装情况;
23.2.4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及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质量目标、投标总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
23.2.5 按本文件第 22 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3 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与会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其投标文件已递交。
24. 有效证件
24.1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生产制造商声明函、经销商厂家授权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上述证件原件)。
24.2 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25. 无效的投标文件
2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规定时间送达的;
25.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封装的;
25.1.3未按本文件第24条规定提供有效证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5.2 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
(六) 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26.2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名册中专家4 人,招标人代表1 人。
26.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4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6.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6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6.7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好答复均应当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8.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
28.1 投标人的初步评审
28.1.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28.2 投标文件的评审
28.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28.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 评标的办法和标准
29.1 本招标工程评比方法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法;
29.1.1 初步评审
29.1.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9.1.3 投标报价
29.2 评标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16。
30. 定标原则
30.1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排序确定出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30.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1. 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 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31.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 授予合同
32. 确定中标人
32.1 中标的标准
32.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32.1.2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2.1.3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32.2 招标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 授予合同的准则
33.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
34. 中标通知书
34.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中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4.3 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提出核查申请。
34.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4.5 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 合同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抛弃中标项目。
35.3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35.4 所有中标候选人由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6. 履约担保
36.1 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7日内,中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6.1.1 履约担保采用下列1 方式
1、履约保证金担保: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2、银行担保;
3、担保公司担保;
36.1.2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5% 或/ 万元。
36.2 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36.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7. 其他
37.1 未尽事宜将依照《招标投标法》(七部委令第27号)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再次予以界定。
1、“需方”指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指合同设备供应方,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使用方”指设备最终使用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4、“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5、“合同价格”包括投标须知15条中的规定。
6、“货物”是指供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给需方的所有设备(下称“合同设备”)以及有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有关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设备。
8、“服务”是指有关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9、“现场”是指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2号工地。
第二条 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二期建设项目所需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包括所有设备出厂检验报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质保期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三条 合同价格
本合同所列设备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格。其内容均应包括供方为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合格设备和《招标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各种开支(其中已包括各种生产制造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试运行费用、包装费用、检测试验费用、设计费用、技术资料及相关软件、设计技术联络费用、营销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摊销费用、运至项目工地安装现场的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总包单位管理费、工地现场开箱验收费、技术培训费用、随机应配置的专用工具与质保期备品备件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并应包括物价波动的风险费用、其他风险费用、供方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税费),以及供方拟获得的利润。
第四条支付条款
合同款(含设备费、运杂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的支付。
1、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第一期款)。
2、 供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至工地现场,经需方、使用方三方共同验收无误后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第二期款)。
3、 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过需方和使用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供方至合同价款的80%(第三期款)。
4、 待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需方支付供方至合同价款的95%。(第四期款)。
5、本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初步验收合格后两年,设备质量保证金为竣工结算后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并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需方支付给供方(第五期款)。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方设计、制造、安装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的,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若供方不及时进行处理,需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其处理费用可以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五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及时间
项目工地现场交货,需方、供方及监理方联合工地现场验收。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将合同材料运至项目工地现场并自行卸货,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生产地至工地运距由供方自行测定。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的供应与回收
1、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设备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箱件破损及设备零部件散失。应按设备的特点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在没有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安装现场。设备包装前供方负责进行检查清理,不得留有异物并保证设备零部件齐全。
2、由于供方原因发生设备损坏、缺陷、短少或设备质量问题给需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负责。
第八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技术条款》,供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先进的技术、最好的材料和一流的工艺水平,并在各方面符合技术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必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影响使用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供方必须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2小时内免费负责处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对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损失供方负责赔偿。
2、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签署初步验收合格后两年。
第九条 检验
1、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出厂前进行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和包装的情况,供方有配合需方从事上述工作的义务,并应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供方不得由此而向需方提出任何费用问题。供方应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在供方当地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十条 安装
1、供方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是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持有政府机构颁发的有效资格证。
2、安装调试标准执行有关中国电梯安装调试标准。
3、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即可以向电梯安全检测部门申请检验)。
4、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需方当地的电梯安全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并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在制造厂的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
1、供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安全负责,供方的工作人员在进入现场进行工作时,必须注意交通、自然环境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包括可能的存在危险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障设施与工具,避免造成供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害。
2、若供方人员在现场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需方免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3、供方应对自己发生本款上述各项的事故或损失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上的有关责任。
第十二条 廉政条款
1、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及其家属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
2、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需方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应由需方或监理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需方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及其家属参加高档消费宴请及娱乐、健身活动,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供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有上述行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工程损失的,按相关规定用合同款赔偿;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合同。
第十三条 验收
1、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供方必须派人员参加设备的调试及联合试运转,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设备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设备通过72小时运行稳定后进行,如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性能指标则为合格。正常运行十日无质量问题后,由供方、需方及监理方共同签署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3、所有合同设备通过初步验收后两年,运转正常,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日内应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供方应按照需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安装并提供服务,供方逾期交货和安装延误,每推迟一周,赔偿需方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以此类推。当需方认为供方对本合同设备制造的质量、工期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可向供方发出整改通知,供方应尽快改进,改进后如需方认为仍不能满足本合同设备制造的有关要求,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税费
供方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税费(包括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由供方自行缴纳,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第十六条 合同修改
1、如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须经供、需、使用方三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三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 通知
签订供、需、使用合同的三方,有事项通知对方时都应以书面形式(传真等)送达,收到方亦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 售后服务维修内容的要求和期限
1、供方必须有常驻本地的维修保养人员。
2、合同生效后,供方安排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需方处进行设计技术联络,为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技术交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供方派来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技术交流的次数。
3、在质量保证期内,属于电梯设计、制造、性能等质量问题或安装调试质量发生的故障,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4、供方终身按优惠价格向需方提供用于维修、保养用途的零配件。
5、巡检:供方技术人员应定期(每月至少二次)免费对用户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消除隐患,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第十九条 备件、易损件及随机工具要求
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保期后两年内 常用的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并长期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所需要的上述零件。
2、要求随机附维护维修工具。
第二十条 电梯接口协议
供方免费提供电梯接口协议。
第二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技术条款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款适用于本招标及合同文件所列全部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保修、验收及相关活动和事宜。
2. 招标设备总体要求
①所有装置的设计必须考虑该项目使用的特殊性,应做到防锈、防腐、耐用、恶劣环境条件下正常操作及便于日常维修,并以安全为原则。
②所有使用的材料和工艺必须是优质、防锈、防腐处理的。
③外观质量要求:轿厢、轿门、层门、操纵盘、钥匙开关、操纵盘上舱门(内藏
特殊开关)、按钮、厅外召唤盒、轿内及厅外数字楼层显示器等所有可见部分表面都不得有划痕。
④供货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依据需方已有的井道、机房图纸筑的现状
5 主要技术参数
本工程电梯均按通用尺寸,施工时必须应按建设单位确定的承包商提供的样本参数为准,施工预埋件及预留空洞。选型见电梯选型表;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的使用功能,以及建筑设计所提供的基本参数进行分析,合理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提出最佳电梯运行方案及电梯选型配置,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客梯、货梯、扶梯按下列给出的参数要求和配置为准。
编 号 | 类 别 | 载 重(kg) | 倾角(°) | 速 度 | 停站层 | 停站数(层) | 提升高度(m) | 顶层高度(m) | 基坑高度(m) | 备注 |
1#电梯 | 客用电梯 | 2000 | / | 1.5 | -1F~4F | 5 | 24.1 | 4.6 | 2.1 | 无机房电梯(无障碍) |
2#电梯 | 货运电梯 | 2000 | / | 1.5 | -1F~4F | 5 | 24.1 | 6 | 2.1 | 有机房电梯 |
3#电梯 | 货运电梯 | 5000 | / | 0.35 | -1F~3F | 4 | 18.1 | 6 | 2.1 | 有机房电梯 |
4#电梯 | 客用电梯 | 2000 | / | 1.5 | -1F~4F | 5 | 24.1 | 6 | 2.1 | 无机房电梯(无障碍) |
5#电梯 | 客用电梯 | 1600 | / | 1.5 | 1F~3F | 3 | 5.1+6.0+6.0 | 6 | 1.8 | 无机房电梯 |
1#自动扶梯 | 自动扶梯 | / | 35%%d | 0.5 | 1F~3F | 3 | 5.1+6.0+6.0 | / | 1.2 | 净宽1米 |
2#自动扶梯 | 自动扶梯 | / | 35%%d | 0.5 | 1F~3F | 3 | 5.1+6.0+6.0 | / | 1.2 | 净宽1米 |
3#自动扶梯 | 自动扶梯 | / | 35%%d | 0.5 | 3F~4F | 1 | 6 | / | 1.2 | 净宽1米 |
引用标准(不限于)
(1)设计、制造的规范和标准
电梯设备的制造、安装执行中国国家标准及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025.1-3-97《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
(2)检验、测试、验收规范和标准
电梯设备检验、测试和验收标准的依据:
①国标
GB/ T 7024-1997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T7025.1-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第一部分》
GB/ T7025.2-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第二部分》
GB/ T7025.3-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第三部分》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8903-1998 《电梯用钢丝绳》
GB/T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GB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2974-1991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13485-1992 《电梯曳引机》
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8755-2002 《电梯维修规范》
②行业规范
JG135-2000 《杂物电梯》
JG/T5009-1992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JG/T5010-1992 《住宅电梯的配置及选择》
JG5071-1996 《液压电梯》
JG/T5072.1-1996 《电梯T型导轨》
JG/T5072.2-1996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
JG/T5072.3-1996 《电梯对重空心导轨》
客梯功能要求1 | 上行超速保护 | 38 | 取消轿厢虚假召唤 |
2 | 修正运行 | 39 | 反向内呼 |
3 | 马达过热保护 | 40 | 外呼互锁 |
4 | 电源相位故障监测 | 41 | 轿厢内照明 – 自动 |
5 | 驱动运行时间监察 | 42 | 轿厢内通风 – 自动 |
6 | 电阻制动 | 43 | 轿内照明监控 |
7 | 缓冲器开关 | 44 | 轿门机械锁 |
8 | 轿厢非曳引移动 | 45 | 故障电流开关(控制柜) |
9 | 轿顶锁定装置开关 | 46 | 主保险丝(控制柜) |
10 | 门区指示灯 | 47 | 主电源开关(控制柜) |
11 | 轿厢安全出口触点 | 48 | 轿厢照明主开关和主保险(控制柜) |
12 | 救助运行功能 | 49 | 层站退出服务开关 |
13 | 紧急电池供电(供紧急照明,警铃) | 50 | 主楼层停靠 – 门关 |
14 | 同步运行 | 51 | 满载直驶 |
15 | 紧急轿厢照明 – 独立照明 | 52 | 下行高峰服务 |
16 | 警铃 – 轿底/轿顶 | 53 | 上下行高峰服务 |
17 | 五方通话 | 54 | 上行高峰服务 |
18 | 应急通话 | 55 | 外呼登记显示 |
19 | 检修运行 | 56 | 轿厢位置指示 |
20 | 机房内呼 | 57 | 超载功能 |
21 | 维修用开门按钮 | 58 | 轿厢位置指示 |
22 | 轿门触点 | 59 | 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
23 | 轿厢限速器张紧块安全触点 | 60 | 内呼登记显示 |
24 | 轿门限位开关 | 61 | 轿厢位置指示 |
25 | 禁止开门开关-控制柜内 | 62 | 启动计数器 |
26 | 井道急停开关 | 63 | 光幕式安全门边 |
27 | 轿顶急停开关 | 64 | 关门按钮 |
28 | 轿厢限速器井道安全触点 | 65 | 开门按钮 |
29 | 禁止外呼开关 | 66 | 断电平层! |
30 | 限速器测试装置 | 67 | 副操纵箱仅5#一部客梯需要 |
31 | 安全钳安全触点 | 68 | 扶手 |
32 | 内呼快速关门 | 69 | 盲文按钮 |
33 | 外呼重新开门 | 70 | 液晶屏(内、外呼)蓝白! |
34 | 强制关门 | 71 | 司机操作 |
35 | 精确再平层 | 72 | IC卡 |
36 | 提前开门 | ||
37 | 按钮黏滞监察 |
货梯功能要求
1 | 修正运行 | 28 | 厅外轿厢位置指示 |
2 | 电源相位故障监测 | 29 | 厅外运行方向箭头显示 |
3 | 救助运行功能 | 30 | 轿内轿厢位置指示 |
4 | 轿门限位开关 | 31 | 内呼登记指示灯 |
5 | 轿顶急停开关 | 32 | 超载功能 |
6 | 运行时间监察 | 33 | 轿内运行方向箭头显示 |
7 | 井道急停开关 | 34 | 控制屏内轿厢位置显示 |
8 | 安全钳触点 | 35 | 控制屏内起动计数器 |
9 | 轿厢限速器安全触点 | 36 | 控制柜内部件标签 |
10 | 轿厢限速器张紧安全触点 | 37 | 退出服务开关,门关,照明关 |
11 | 轿厢照明主开关-机房 | 38 | 检修运行 |
12 | 轿厢主开关-机房 | 39 | 司机服务 |
13 | 轿门触点 | 40 | 开门延时按钮 |
14 | 缓冲器开关 | 41 | 单一光幕 |
15 | 电阻制动 | 42 | 取消轿厢虚假召唤,通过计算停站数 |
16 |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 | 43 | 取消轿厢虚假召唤,通过双击目标层内召按钮 |
17 | 门锁回路检测 | 44 | 反向内呼保护 |
18 | 故障自诊断 | 45 | 变频运行 |
19 | 电梯门重复开关 | 46 | 轿厢照明手动 |
20 | 轿厢下行超速保护 | 47 | 轿厢通风手动 |
21 | 上下越程及上下极限保护 | 48 | 启动补偿 |
22 | 同步运行 | 49 | 空闲轿厢主楼层停靠,门关 |
23 | 紧急轿厢照明,独立照明 | 50 | 轿厢机械锁 |
24 | 关门按钮带指示灯 | 51 | 变频门机 |
25 | 开门按钮带指示灯 | 52 | 五方通话 |
26 | 外呼重新开门功能 | 53 | 消防运行 |
27 | 外呼登录显示灯 | 54 | 警铃 |
1.梳齿板保护开关;
2.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
3.梯级塌陷保护;
4.梯级链断裂保护;
5.高速侧马达速度监测;
6.低速侧梯路速度监测
7.电机过载、过热保护装置;
8.主电源隔离器;
9.急停开关,位于自动扶梯两端;
10.停机开关,位于下端底坑内;
11.扶手带速度及断带监测;
12.楼层盖板安全开关;
13.梯级反转保护;
14.梯路锁;
15.梯级缺失检测;
16.制动器抬起监测开关;
17.驱动链断链保护装置;
18.错断相保护装置;
19.控制回路断路器;
20.主制动器;
21.防静电装置;
22.围裙板刷;
23.手持检修灯;
24、智能变频自启停;
直梯装修及其他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乘客、载货电梯装修要求 | 备注 |
1 | 数量 | 15部 其中客梯3部;扶梯10部;货梯1部,客货两用1部 | |
2 | 载客量 | 详见配置表 | |
3 | 速度 | 详见配置表 | |
4 | 行程 | 详见配置表 | |
5 | 服务层站 | 详见配置表 | |
6 | 基层 | 详见配置表 | |
7 | 机房位置 | 顶置式 | |
8 | 驱动系统 | 电脑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主板、变频器原产地原厂生产 |
9 | 曳引系统 | 永磁同步无齿轮 | 原品牌合资工厂产品 |
10 | 控制系统 | 集选控制 | |
11 | 平层方式 | 光电传感自动平层 | |
12 | 开门方式 | 自动中分门(货梯双折中分) | |
13 | 电源要求 | 动力:三项380V 50HZ 14照明:单项220V 50HZ | 投标人承担自电梯机房配电箱至电梯系统配电部分的线路照明造价 |
14 | 门机系统 | 永磁同步 | 原厂生产 |
15 | 箱门安全系统 | 密集型光幕(108位)保护门 | |
16 | 门开口 | 详见施工图及变更 | 详见施工图纸 |
17 | 井道尺寸 | 详见施工图及变更 | 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井道尺寸不得改变 |
18 | 轿厢尺寸 | 根据生产厂家自定但不能改变井道尺寸,要求客梯轿厢内净高不小于2700mm,货梯净高不小于2400mm且必须满足电梯使用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满足。 | |
19 | 轿厢壁 | 客梯:两侧为镜面蚀刻不锈钢,后壁为镜面不锈钢(需附3种以上装潢图案),轿门双面镜面蚀刻不锈钢. 货梯:喷涂钢板 | 厚度不小于1.2mm |
20 | 轿厢地面 | 花岗岩拼花大理石地面 | 客梯 |
花纹钢板 | 货梯 | ||
21 | 轿厢天花板 | 镜面不锈钢(明亮型) | 客梯 |
喷涂钢板 | 货梯 | ||
22 | 轿厢门 | 货梯:喷涂钢板; 客梯:发纹不锈钢 | 厚度不小于1.2mm |
23 | 轿厢门内扶手 | 三面设不锈钢扶手 | 客梯 |
24 | 外招按钮 | 客梯:不锈钢微触微光按钮带光亮指示,带冲压盲文,微触按钮,蓝白显示(方向、楼层、检修、满载专用显示) 货梯:不锈钢微触微光按钮带光亮指示 | 或不低于此配置 |
25 | 轿厢操纵板 | 发纹不锈钢面板,带蓝白显示(方向、楼层、检修、火警、超载、专用,带警铃按钮 货梯:不锈钢微触微光按钮带光亮指示 | 厚度不小于1.2mm |
26 | 厅门、地坎 | 货梯:层层喷涂钢板 客梯:层层发纹不锈钢 门套型式:标准小门套 | 厚度不小于1.2mm |
27 | 门套 | 客梯:层层发纹不锈钢板 ,货梯:喷涂钢板 | 厚度不小于1.2mm |
28 | 缓冲器 | 液压缓冲器 | 原品牌合资工厂产品 |
29 | 轿厢内通风 | 轴流换气扇 | |
30 | 安全钳 | 上下行超速保护装置 | 原品牌合资工厂产品 |
31 | 补偿链 | 全塑平衡补偿链 | |
32 | 对重块 | 客梯:复合对重块 货梯:铸铁对重块 | |
33 | 随行电缆 | 带监控和轿内电话备用线 | |
34 | 井道照明 | LED照明 | |
35 | 限速器 | 国标标准 | 原品牌合资工厂产品 |
注:1、本次报价要求的设备是产品生产厂家最新产品,最先进、成熟的、完整的产品。 2、电梯装饰必须要符合业主要求,且不改变中标价格。 |
二、自动扶梯技术规格表
序号 | 内容 | 自动扶梯 | |||
1 | 类型 | 自动扶梯 | |||
2 | 数量(台) | 10部 | |||
3 | 提升高度(mm) | 详见配置表 | |||
4 | 运行速度(m/s) | 0.5 | |||
5 | 倾斜角度 | 35度 | |||
6 | 梯级宽度(mm) | 1000 | |||
7 | 水平梯级数 | 上、下端各2级 | |||
8 | 电源 | 三相380V±7% 50Hz±1% | |||
9 | 噪声 | ≤65dB | |||
10 | 扶手带与梯级速度偏差 | 0~2%,扶手带断裂或者与梯路不同步达到5%以上持续5秒,能停梯。 | |||
11 | 制动距离 | 0.2m~1.0m | |||
12 | 输送能力 | 符合国标GB16899-2011中的定义 | |||
13 | 驱动系统 | 主机 | 主机:满足或优于立式驱动主机方式 | ||
14 | 控制系统 | 控制主板 | 微电脑控制,带运行和故障代码显示。 | ||
控制系统电脑板采用与扶梯同一品牌产品。 | |||||
操纵方式 | 钥匙开关,上下可逆转(可随意调节转向),并带急停按钮。 | ||||
15 | 梯级 | 梯级形式 | 不锈钢梯级 | ||
梯级链 | 采用滚轮内置式梯级链 | ||||
梳齿 | 梳齿材料为强化合成树脂 | ||||
当异物卡入梳齿,产生压力时,扶梯应停止运行。。 | |||||
桁架 | 桁架结构由焊接型钢整体焊接构成,框架设计和计算的在上下两支撑间的挠度大于1/850。 | ||||
16 | 扶手带 | 扶手带 | 黑色标准配置 | ||
扶手带驱动装置 | 满足或优于大摩擦轮包覆式驱动 | ||||
17 | 楼层板 | 楼层板 | 发纹不锈钢带防滑 | ||
18 | 背板 | 背板装饰 | 发纹不锈钢 | ||
19 | 节能运行 | 变频器 | 全变频 | ||
20 | 安全保护系统 | 必须配置以下安全装置(功能) | |||
梯级链安全装置 | 紧急停止按钮 | 裙板安全装置 | |||
驱动链断链安全装置 | 制动器释放监测装置 | 限速保护安全装置 | |||
过流保护装置 | 扶手带进出口安全装置 | 梯级保护装置 | |||
控制柜重要部件故障检测 | 扶手带静电防护装置 | 梯级缺失监测装置 | |||
楼层板安全装置 | 安全制动距离保护 | 安全制动距离保护 | |||
梯级滚轮安全装置 | 安全毛刷 | 主驱动断链保护 | |||
21 | 护壁板 | 透明钢化安全玻璃 | |||
22 | 内、外盖板 | 扶梯内外盖板采用不锈钢制成,带防滑 | |||
23 | 围裙板 | 发纹不锈钢 | |||
24 | 润滑装置 | 自动润滑。 | |||
25 | 包装 | 自动扶梯应采用环保材料进行包装,并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尘效果。 | |||
26 | 功能 | 防杂物毛刷、驱动链断裂保护开关、围裙板保护开关、梳齿板安全开关、梯级链保护安全开关、扶手带入口保护开关、扶手带断带保护开关、梯级塌陷保护开关、超速和非操纵逆转保护装置、制动臂动作检测开关、梯级链断裂监控装置、急停按钮、马达过载或过热保护、速度监控及防逆转装置、扶手带防静电装置、扶手带自动监控、梯级丢失监控、变频驱动系统、感应启动、错/断相保护、工作制动器、接触器动作监测、盖板安全装置、电气安全回路保护、制停距离监测、超速限速装置、欠电压保护、乘客感应装置故障、启动开关粘结监测、变频装置过热保护、过低速保护、油位报警、运行方向可选、蜂鸣器、运行方向指示、梯级下照明 、扶手带速度检测、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梯级去静电装置、检修操作、恒速运行 |
第四章附件
无
附件1
开 标 一 览 表致(招标人)::
我方收到并研究了贵方采购及安装的招标文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工程的采购及安装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电梯设备供应 | 投 标 总 报 价 ( 元 ) | 大写: |
小写: | ||
工 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 | |
交货及安装地点 | ||
质 量 等 级 | 合 格 | |
质 量 保 修 期 | 2 年 | |
履 约 保 证 金 | 合同价格总额的5 % |
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约定数额的履约担保,并对此承担责任;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我们三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契约;
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去签订合同;
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 标 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性别:年龄:
部 门:职务: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财务状况表
格式自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近三年类似工程设备销售业绩表序 号 | 合同号 | 设备名称 | 台数 | 型号 | 合同日期 | 买货人单位 及联系电话 | 备 注 |
合 计 |
时限要求:2016 年1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技 术 偏 离 表项目名称:
序号 | 招 标 文 件 | 投标文件 | ||
条 目 | 简 要 内 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注:投标人必须详细填写技术差异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现场服务计划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阶段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 注 | |
职称 | 人数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7
主要设备供应清单
1. 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填报详细的供货清单。供货清单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附入投标文件中。对于未按本要求填报供货清单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由此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供货清单应统一按照下表格式填报:
供 货 清 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重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其他部分投标单位自行补充)
3. 其它
本供货范围如有任何漏项,但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规范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漏项补齐并填报在对应分项的“其它”栏中,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合同签订后如发现仍有遗漏,仍由投标人无偿提供补齐。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8
投标报价明细表
1.一般要求
1.1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其它各类报价也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除非招标人另有约定)。
1.2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并予以说明。
1.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本合同所列设备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格。其内容均应包括供方为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合格设备和《招标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各种开支(其中已包括各种生产制造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试运行费用、包装费用、检测试验费用、设计费用、技术资料及相关软件、设计技术联络费用、营销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摊销费用、运至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2号工地安装现场的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工地现场开箱验收费、技术培训费用、随机应配置的专用工具与质保期备品备件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并应包括物价波动的风险费用、其他风险费用、供方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税费),以及供方拟获得的利润。
1.5报价中应包括设备安装过程中以及交付使用前的保护措施等使设备能正常运行的一切费用。
1.6 为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要求单独列报质保期后两年内的常用易损件(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价格单列,不计入投标总价),包括供货来源资料,并承诺在质保期后两年内其价格不变;
1.7 报价中必须包括免费提供电梯接口协议;
1.8 报价表应按要求填报。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2.1单位:人民币
编号 | 设备名称 费用名称 | 1#电梯(元/部) | 2#电梯(元/部) | 3#电梯(元/部) | 4#电梯(元/部) | 5#电梯(元/部) | 自动扶梯 (元/部) |
1 | 数量 | 1 | 1 | 1 | 1 | 1 | 10 |
2 | 设备制造费用 | ||||||
3 | 安装、调试费用 | ||||||
4 | 运杂费用(含设备至工地包装费用、装车费用、运输费用、卸车费用、保险费用) | ||||||
5 | 专用工具与质保期 备品、备件费用 | ||||||
6 | 售后服务费用 | ||||||
7 | 其它费用 | ||||||
8 | 税金 | ||||||
9 | 单价 | ||||||
10 | 合计 | ||||||
投标总报价(元) |
本供货范围如有任何漏项,但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规范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漏项补齐并填报在对应分项的“其它”栏中,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合同签订后如发现仍有遗漏,仍由投标人无偿提供补齐。
备注:1、费用名称“其他费用”应包括设备的检测试验费用、设计费用、技术资料及相关软件、设计技术联络费用、工地现场开箱验收费、技术培训费用等合同应包括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还应包含的内容。
2、营销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摊销费用、物价波动的风险费用、其他风险费用、供方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税费以及卖方拟获得的利润等为完成合同工程发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上表各项费用项目内。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专用工具与质保期备品、备件供应表
专用工具与质保期备品、备件供应表(格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及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一 | 1#电梯 | |||||
1、 | 专用工具 | |||||
… | ||||||
2、 | 质保期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 | |||||
… | ||||||
二 | 2#电梯 | |||||
1、 | 专用工具 | |||||
… | ||||||
2、 | 质保期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 | |||||
… | ||||||
三 | 3#电梯 | |||||
1、 | 专用工具 | |||||
… | ||||||
2、 | 质保期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 | |||||
… | ||||||
四 | 4#电梯 | |||||
1、 | 专用工具 | |||||
… | ||||||
2、 | 质保期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 | |||||
… | ||||||
五 | 5#电梯 | |||||
1、 | 专用工具 | |||||
… | ||||||
2、 | 质保期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 | |||||
… | ||||||
六 | 扶梯 | |||||
1、 | 专用工具 | |||||
… | ||||||
2、 | 质保期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 | |||||
… | ||||||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0
质保期后两年内的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表
(不含在投标总报价之内)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单价 | 备注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
到货及安装计划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到货日期 | 安装完成时间 | 备注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2
安装调试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调试维护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供必要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
附件13
安装调试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
总部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现场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人员培训计划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人员培训计划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点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本项目招标评分法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初步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造成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本项目招标评分法
项目分值 | 评分内容及评分方法 | |
初步 评审 | 1 | 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了投标单位的公章; |
2 | 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 |
3 | 投标人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而未明确效力; | |
4 |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实际成本进行报价,若报价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 | |
5 | 技术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年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 | 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提供货物数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8 |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9 | 是否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10 | 是否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 | |
11 | 是否超过本项目控制价 | |
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
技术标 K1 | 技术标评定(详见附件16-2) | |
经济标K2 | 经济标评定(详见附件16-3) | |
说明:技术标、经济标权重取值范围:K1=70%,K2=30%,且K1+K2=1。 |
附表15-1
初步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1 | 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了投标单位的公章; | ||
2 | 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 ||
3 | 投标人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而未明确效力; | ||
4 |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实际成本进行报价,若报价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 | ||
5 | 技术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年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 | 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提供货物数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8 |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9 | 是否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10 | 是否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 | ||
11 | 是否超过本项目控制价 | ||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符合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附件15-2
技术标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技 术 标 100分 | 企业经营 业绩 10分 | 7~10 | 企业经营稳定,业绩稳步增长,产品市场占有率高 |
4~6 | 企业经营较稳定,产品市场占有率一般 | ||
0~3 | 企业经营不稳定,业绩较差,产品市场占有率低 | ||
企业生产 能力 8分 | 7~8 | 企业生产能力较强,能满足购货方各种需要 | |
4~6 | 企业生产能力一般,能满足购货方一般需要 | ||
0~3 | 企业生产能力较弱,不能满足购货方需要 | ||
产品质量 性能 15分 | 11~15 | 产品质量、性能满足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性价比高,技术应答无偏离 | |
6~10 | 产品质量、性能基本满足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性价比一般,技术应答基本无偏离 | ||
0~5 | 产品质量、性能差,产品性价比差,技术应答有偏离 | ||
包装、配送及安装方案25分 | 17~25 | 包装、配送及安装方案详尽,保障措施完善,切实可行,方案优 | |
9~16 | 包装、配送及安装方案详尽,保障措施完善,切实可行 | ||
0~8 | 包装、配送及安装方案有,保障措施有,切实可行 | ||
售后服务 可靠性 20分 | 13~20 | 有优质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时可靠的保障方案 | |
7~12 | 有售后服务措施及保障方案 | ||
0~6 | 不完整的售后服务措施及保障方案 | ||
企业的承诺及优惠条件 15分 | 11~15 | 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 | |
6~10 | 有较好的承诺和优惠条件 | ||
0~5 | 承诺较差、优惠条件一般 | ||
标函质量 履约措施 7分 | 4~7 | 编制内容完整、齐全、叙述严谨或标书无涂改、错页、漏页现象或履约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0~3 | 标函编制内容不完整、叙述简单或标书有涂改、错页或漏页现象或履约措施不具体。 |
附件15-3
经济标评分标准
项目 | 计算办法 | 经济标得分 |
A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10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各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得出: A= 100-︱(F-Fm)/ Fm︱×100×0.2 1、A为投标价格得分 2、Fm为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F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4、合理有效报价最低者经济标得满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 A×K2 |
二次报价确认表
(注:此表由各投标人自备在开标现场递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二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投标 总价 | ¥: 人民币(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圆角分 |
备 注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各投标人将此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带到开标地点,现场进行手写二次(或多次)报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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