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选福州高新区土地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征选福州高新区土地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为规范土地收购储备及出让工作中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委托行为和管理行为,实行阳光作业,促进我区土地市场建设,福州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决定对土地评估机构数据库进行更新。后续土地管理过程中相关的地价评估项目,福州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将以现场抽签的方式从数据库中选定土地评估机构承担。现向社会公开征选土地评估机构,组建福州高新区土地估价机构库,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公开征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19年度备案的估价机构;
2.经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具有B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
3.未发现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行业道德的;
二、申请须提交的材料:
1.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正本校对)
2.估价机构资质年检证书复印件或福建省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的函复印件;
3.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正本校对);
4.专职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正本校对);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上年度的评估业绩;
7.近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的证明(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8.办理服务时限承诺书。
三、服务时限及收费标准
评估机构在收到福州高新区国土环保局提供的资料后,工业用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书;经营性用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中规定的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若按此标准计算单宗地评估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宗包干计收评估费。
四、服务期限及变更
本次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服务期限为壹年,时间从备选机构公示结束起计算。期间,根据评估机构的服务水平及工作业绩、质量等情况,对服务水平不高、工作业绩和质量差的,福州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可取消相关评估机构的入库资格。
五、入围名额
择优选定入围土地评估机构,数量视报名情况而定(入围数不少于10家)。
六、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8:30至2019年7月26日下午6:00
七、报名地点:福州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建设用地管理科(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大厦10楼)。联系人:林娜,联系电话:182*****117
福州高新区国土环保局
2019年7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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