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垦利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垦利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及监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垦利区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06日10: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3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垦利区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大德永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B |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垦利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项目的监理工作。 | 1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时按要求提供);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00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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