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安康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安装和遥感监测平台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关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安康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安装和遥感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安康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安装和遥感监测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安康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安装和遥感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T2018-AK-081-2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安康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安装和遥感监测平台采购。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级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及市际卡口遥感监测设施设备安装;第二标段:省际卡口遥感监测设施设备及安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329.31万元;第二标段:385.66万元
六、供应商投标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2018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缴纳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
4、报名及下载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2/
********/fc85a537-69ff-4348-8613-373aca4165fa.html
(2)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3)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
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09:30时。
2、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09:30时。
3、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以确保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
****************0321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