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LFZYJC-1914。

三、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

1、本次磋商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仪器名称

主要配置

数量

备注

1

熔点仪

全自动、4个校准物,样品托架,100个毛细管等

1台

进口

2

自动控温旋光仪

详见参数

1台

进口

3

电位滴定仪

一体机,通用滴定平台:支持电位滴定、极化滴定,光度滴定、电导滴定、温度滴定等各种滴定方式

1台

进口

4

二氧化硫残留装置

四位、自动加酸、滴定、PLC控制、压缩机制冷

1台

国产

5

脆碎度仪

详见参数

1台

国产

6

药品保存箱

详见参数

1台

国产

7

打印机

网络/黑白激光/≥30张纸

3台

国产

8

复印机

双面/网络/≥30张分

1台

国产

9

空调

5P全直流变频风管式中央空调

1台

国产

控制开关(液晶触摸屏)

1个

冷媒管(铜管)R410a专用Φ15.9

13米

冷媒管(铜管)R410a专用Φ9.52

13米

10

空调

3P全直流变频风管式中央空调

1台

国产

控制开关(液晶触摸屏)

1个

冷媒管(铜管)R410a专用Φ15.9

13米

冷媒管(铜管)R410a专用Φ9.52

13米

11

空调

壁挂35

1台

国产



项目预算:903900元;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质保期:一年;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15个工作日内,进口45个工作日内;

5、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3)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国内供应商;

(4)熔点仪、自动控温旋光仪、电位滴定仪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5)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但同一品牌型号主要产品只接受一个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投标,如同一品牌型号主要产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8、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它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代理授权人为投标单位目录人员,提供社保名册及社保中心票据);

7、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的完税证明;

8、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注:(1)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同时提交投标人联系表封皮(A4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投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2)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五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与注意事项:

1、发布网站: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临汾)》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单位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观音堂巷35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德和·悦汇广场金座1006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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