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交通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交通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备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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