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三线(K1+500~K6+600及K10+866~K17+343)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段三线(K1+500~K6+600及K10+866~K17+343)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6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段三线(K1+500~K6+600及K10+866~K17+343)大中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3800万元、古林镇人民政府500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中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段三线(K1+500~K6+600及K10+866~K17+34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三级公路,路线全长11.577Km,其中横古线至横鄞线段(除下穿段)路面白改黑,长度约5.0Km,其余路段仅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全线共有桥梁维修9座,盖板涵维修1座。
项目总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建安费3708万元。
招标控制价:3689.9521万元。
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招标范围:路面白改黑,路面维修,桥涵维修,边沟新建,挡墙维修,安全设施修复及公交停靠站新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和绿化景观提升等。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获得的评级信息未被评为D级的,否则其投标不予受理。(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60周岁及以上的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8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7月26日16时00分。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①银行电s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5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咨询电话:139*****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892、189*****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罗蒙大厦906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35*****8965
传 真:****-********
标签: 大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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