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吉林裕丰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Z-11-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裕丰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已由 白发改工字(2010)13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裕丰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原粮检验设备、车间生产过程及成品质量控制设备、米厂中心化验室成品质量控制设备及仪器、土壤检测仪器设备、育种设备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经济开发区富裕路1号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3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5 月 25 日,工期 66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须到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从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发大厦16楼)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_ 2011 年 1_月_ 27 日至 2011 年 1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_ 11 时30 分,下午_14 时至 17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_年 2 月 24 日_9 时 00 分,地点为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裕丰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开发区富裕路1号 邮编: 137000
联系人: 张子伟
电话: 139*****03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开发大厦16楼 邮编: 137000
联系人: 李文辉
电话: 139*****555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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