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区政府购置安全检查用车采购项目
兴山区政府购置安全检查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兴山区政府购置安全检查用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兴山区政府购置安全检查用车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兴山区政府购置安全检查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QCG2019-013。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120,600.00元)。
四、供货地点: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五、供货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供货完毕。
六、采购内容:安全检查用车,2辆(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开户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核查内容:
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2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执行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地方分网http://www.hljcg.gov.cn)。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19年07月23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
采购单位: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地 址:鹤岗市兴山路2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8003、176*****524
2019年07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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