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佑街道珠溪社区党建和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工程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珠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伍佑街道珠溪社区党建和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伍佑街道珠溪社区党建和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工程。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珠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3、工程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
4、工程规模:造价约100万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50日历天,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伍佑街道珠溪社区党建和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工程,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展览馆行业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展览馆行业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注:如具有展览馆行业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展览馆行业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独立法人)的投标人投标,则无须提供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无。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并于2019年7月29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三室(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新龙广场D1楼)。
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三室(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新龙广场D1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
****************8。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珠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严主任
联系电话:
137*****86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
153*****191招标办: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
****-********时间:2019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