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发展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昌吉高新区发展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经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昌吉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昌吉高新区发展公司(即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委托方的昌吉高新区发展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择优确定成交单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高新区发展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CJGXJSCYKFQ-ZFCG-2019-0032
2、采购内容:
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车辆2辆,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1”。
3、预算资金:
139600元(壹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
4、供货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以下文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询价现场提交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注意:询价现场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参数,采购文件要求的14项参数必须列入,否则即为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投标产品。
四、询价时间、地点
1.询价时间:2019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6:30;
2、开标地点: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强路8号(高新区市政中心3楼招标交易大厅);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附件3询价采购单”报价并汇总。
2、询价采购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需密封提交,密封口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若对询价询价采购单中所列货物的参数规格及要求有异议或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在开标前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文件。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各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六、成交原则
1、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交货期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并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成交。
2、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采购人依法授权询价小组依据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果不同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其它要求
1、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2、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运输、人工等费用),交货地点为昌吉高新区科技大道9号附近(具体供货地点中标结果公示之后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确定)。
八、付款方式:
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九、采购单位及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昌吉高新区发展公司梁军138*****888
采购机构联系人:
政府采购中心赵啸添********132
昌吉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docx" target="_blank">附件1 车辆参数要求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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