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江县省级商品有机肥第一批补贴对象与资金的公示

2018年连江县省级商品有机肥第一批补贴对象与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与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8号)文件精神,由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所在乡(镇)村把关审核,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复核,经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确认以下7家农业经营主体符合2018年省级商品有机肥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7家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具体如下:

  一、连江县永大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补贴资金15170元。

  二、连江县秦川农业生态园,补贴资金40000元。

  三、连江县廖沿乡腾景农庄,补贴资金4500元。

  四、连江县深耕家庭农场,补贴资金13200元。

  五、连江县丹阳镇丹阳红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资金31500元。

  六、连江县连丹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补贴资金10300元。

  七、连江县丹阳镇绿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资金153700元。

  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贴 商品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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