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江县省级商品有机肥第一批补贴对象与资金的公示
2018年连江县省级商品有机肥第一批补贴对象与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与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8号)文件精神,由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所在乡(镇)村把关审核,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复核,经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确认以下7家农业经营主体符合2018年省级商品有机肥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7家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具体如下:
一、连江县永大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补贴资金15170元。
二、连江县秦川农业生态园,补贴资金40000元。
三、连江县廖沿乡腾景农庄,补贴资金4500元。
四、连江县深耕家庭农场,补贴资金13200元。
五、连江县丹阳镇丹阳红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资金31500元。
六、连江县连丹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补贴资金10300元。
七、连江县丹阳镇绿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资金153700元。
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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