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燕滨江风貌区游览道路工程施工(SG1标)招标公告
幕燕滨江风貌区游览道路工程施工(SG1标)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KNJ110056-01SG
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幕燕滨江风貌区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37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95069.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幕燕滨江风貌区游览道路工程施工(SG1标)
2、工程地点:南京幕燕滨江风貌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城市道路、边坡整治、泵站、管线及路灯等配套设施。道路起于佛灵门路,沿幕府山至山顶西南侧的防火通道,道路成L型布置,全线长795m,设计道路宽度为8m。
10、工程规模:长度:795 m;宽度:8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1月31日至 2011年2月14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及以上的机动车双向通行的景区沥青道路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及以上的机动车双向通行的景区沥青道路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的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将被拒绝;
3、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所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将被拒绝;
4、投标申请人企业及主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必须无犯罪记录,资格预审时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预审将被拒绝;
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7、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
一、总则
本次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参照苏建招(2001)385号、苏建法(2004)229号文、苏建招[2010]333号文、宁政发【2009】49号文、宁建规字【2009】1号文有关条款及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类似工程业绩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审。本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形式,具体分值详见本细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排名前二位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二、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一)、投 标 报 价 7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 21分
(三)、类似工程及获奖业绩 4分
三、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 75分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最低投标价格作为基准投标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投标价得75分,投标报价比基准投标价每高1%扣0.8分,依此类推;不足部分按插入法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施工组织设计 (21分)
1、工程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健全(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2、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整详细的施工方案(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4、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合理,满足工程需要(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及劳动力安排均匀、合理(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6、有合理的保证工期、质量措施(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力(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8、质保体系健全,质保措施全面可行(3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8分;好:2.4分;很好:3分。
9、季节性施工措施(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0.6分;好:0.8分;很好:1分。
10、施工内外部协调方案(2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1.2分;好:1.6分;很好:2分。
11、环境保护及治污减排的措施合理可行(1分),具体打分细则为:差:0分;一般:0.6分;好:0.8分;很好:1分。
(三)类似工程及获奖业绩 (满分4分)
1、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及以上的机动车双向通行的景区沥青道路工程,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项目经理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机以上的机动车双向通行的景区沥青道路工程,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投标人业绩认定得分的依据是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开工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未载明所有特征的,还需要提供施工图纸。开标前,投标人应提供以上拟得分工程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供评委进行是否符合要求的评审,复印件应附在投标书中,原件和复印件必须齐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不得分;未提供原件备查的,不得分。
2、评标细则第二项分值分配中第(一)由经济评委评审打分;第(二)由技术评委评审打分,计算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其最终得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3、要求:参加评标的每位评委应当场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自己对各评分项的打分情况,并对扣分理由做书面说明,保留在评标报告中。
4、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招标文件评分项目如有缺项的,该项按零分计;如方案中的评分项目存在明显错误或方案不可行时,可以酌情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31 8:30到 2011-2-14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下关区窑上村139号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0028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王晶、陈江峰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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