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电子系统工程科研生产基地建设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大型电子系统工程科研生产基地建设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ANJ090339-07SG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型电子系统工程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市备********161)。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外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白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幕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外幕墙工程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28000 m2;幕墙高度:16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还应具备幕墙设计甲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1月31日至 2011年2月11日止,上午08:3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公共建筑外幕墙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外幕墙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不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七、其他:
1、资格预审时,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2、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代理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如不到场,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半年(2010年7月-2010年12月)投标申请人连续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手写无效),否则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5、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31 8:30到 2011-2-11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40号随园大厦11楼1103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治、许捷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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