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活性剂石油磺酸盐产品招标公告
表面活性剂石油磺酸盐产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照新疆油田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物料组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一 | 1 | 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石油磺酸盐(二元) | 吨 | 2500 | 见 | 基本的交货周期为15天以内(具体以通知准) | 使用方指定地点 | |
一 | 2 | 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石油磺酸盐(三元) | 吨 | 2500 | 见 | 基本的交货周期为15天以内(具体以通知准) | 使用方指定地点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此次招标全程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完成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SB-KEY,否则无法参与。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流程参与招标,违反操作流程导致投标人废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保证投标质量,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前往招标中心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2、1)潜在投标人需是2018年中石油集团公司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石油磺酸盐产品中标入围且评审合格的甲级供应商;2)与新疆油田已有合作属于试验项目不受集团公司甲级供应商限制。
3、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与招标产品一致的新疆油田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若招标前无此证书,需在购买本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提出,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向新疆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产品小样,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送达小样截止日期为开标日前12日,投标文件中需有上述质检部门出具的,标书要求的指标检验结果;如果中标后须按《新疆油田公司采购产品标准审查与质量认可管理规定》(油新质字〔2015〕13号)办理新疆油田产品质量认可证;
4、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新疆油田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当地地区市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一年有效期内(开标日期作为截止日期计算)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5、潜在投标人(2016年-开标之日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每一个标包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3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使用非昆仑银行个人网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逾期未上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
步骤1.投标人必须先用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 ********171*****0010
开户行: 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行号: ********0019
步骤2.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保证金缴纳功能(电子钱包)向所投标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人:杨晓琥 电话:********5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联系人:盛乾坤电话:****-*******
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19年07月
招标
|
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