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等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等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等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等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PDCG201102 公告日期: 2011年2月9日10时59分
行政区划: 攀枝花-东 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消防大队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攀枝花市东区公安消防大队
包的描述: 采购设备包括消防车、随车常规器材等一批(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2月21日15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12-*******
联系人:谭女士 王女士
其它内容: 攀枝花市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攀枝花市东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拟对采购人所需消防车等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人:攀枝花市东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项目编号: PDCG201102
四、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东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等采购项目
五、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项目内容:采购设备包括消防车、随车常规器材等一批(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凡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内容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状况,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均可参加。
八、报名前质疑: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提出的参数、报名条件等有倾向性,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须在2月16日17:00前向我局书面实名提出质疑。
九、更正:质疑成立的,我局将在2月17日17:00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自行下载,我局不再另外通知。
十、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方法:
1、时间:2011年2月9日至2月14日8:30-11:30 、15: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中段225号)
3、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购买采购文件的介绍信(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过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传真至我局)。
4、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或电汇至:开户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四川省攀枝花市商行东城支行 帐号:****************1285 通过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注明购买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PDCG201102号文件,并将电汇凭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局,否则视为未报名,报名后概不退还,也不能转让。谈判保证金(现金):¥5,000元整,请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带至谈判现场于开标前缴纳(保证金请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
十一、谈判时间:2011年2月21日15:0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新办公楼一楼123室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12-*******
联系人:谭女士 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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