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计重改造招标公告
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计重改造招标公告
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计重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川轮股招装(2019)67号
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计重改造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发包,欢迎满足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秤、数量、参数及质量要求:
1.名秤:三分厂计重改造
2.数量:共计20套。
3.参数及质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交货地点:四川省简阳市养马镇川橡路568号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
(四)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两年。
(六)改造周期:项目改造周期期:自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50天(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改造。。
(七)结算方式及比例:商业承兑;预付10%,验收合格付50%(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挂账后付款),半年之内项目内供货设备没有出现问题付30%,10%质保金两年后付清。
(八)设计安装要求:安装的设备及附件必须美观可靠、易操作、易维护维修及检定等,否则不予验收。安装、调试期间不得影响甲方设备的生产并达到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要求。
(九)项目验收:
1、中标方在安装调试完成后,需准备并移交相关的验收资料:秤及平板电脑等硬件说明书、合格证、具备检定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平板电脑系统软件及称重软件最终版备分(U盘)。软件必须为无限制期限版。
2、安装、调试完成后并出具验收申请,甲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3、验收期内没有出现一次因本项目称重和计重系统设备问题影响生产及计重管理,则按甲方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付款。若出现系统问题则重新整改合格,且验收时间顺延。
(十)质保期内处罚:验收完成半年内若出现一次计重问题影响生产或数据采集则处罚中标方5000元,第二次处罚1万元,第三次及以上处罚2万元,直至项目所属应付尾款为零为止。质保期内出现五次问题并影响生产拒付质保金并处罚5万元。
(十一)项目超期处罚:改造周期内到期没有完成,每增加一天工期,处罚中标方5000元/每天。
二、资金来源:磋商人自筹。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评审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磋商申请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具有三年以上制造或销售无转子硫化仪的经验。
七、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一)针对本项目的经办人介绍信。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提供本公司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五)提供近三年称重系统性改造或配套的业绩(只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的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相关资料一律采用A4 纸张,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鲜章,网上报名请将扫描件发送至hdztb@hdtyre.com)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止,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二)答疑时间及地点:不组织答疑。
(三)报名地点: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简阳市支行
注明: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计重改造项目(川轮股招装(2019)67号)报名费。
十、联系方式:
谈判人: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养马镇川橡路568号。
联系人:王先生 ***-********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徐先生 ***-********
开标专用开标手机:********296(仅限开标时使用)
传真:***-********
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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