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加油站建设招标公告
水上加油站建设招标公告
2019年7月01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根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水上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水上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老码头居委会,于2000年4月建成投产,总投资500万元,主要经营0#柴油成品油,轮船总吨位790t、净吨位663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因建设年限较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于2018年9月补办环评手续,并委托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23日通过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经环建〔2019〕13号)。目前加油站设备运转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组织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湖南常德水上加油站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其配套的公辅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原环评设计加油站应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实际站内废油、油泥等危险废物由分公司统一安排专业公司处理,不在站内贮存,分公司已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本项目生产规模、主体工艺、功能、性质、地点等均无变动,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船体上无员工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员工就餐与住宿均在陆地上,无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为柴油的销售,在储油罐灌注、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烃类气体,通过采用密闭卸/加油方式,减少燃料油的逸散;加油船舶进出加油站会排放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通过加强船舶车辆管理,尽量缩短怠慢速时间,以减少尾气的产生量。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加油站内来往的船舶产生的噪声和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油泥以及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5t/a,分类收集于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含油废手套、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豁免条件,收集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罐大约3年需清洗保养一次,产生废油及油泥0.6t,由分公司统一安排专业公司处理,废油、油泥不在站内贮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该项目厂界东、北、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南临道路干线一侧执行4a类标准类标准。
(三)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中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
(四)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北、西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居民敏感点1个点位,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落实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相关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管理,可将各管理制度上墙。
(2)尽快实施单层油罐改双层油罐改造工程,配套建设泄漏报警系统,完善危废间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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