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加油站建设招标公告
桃花源加油站建设招标公告
2019年7月01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根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桃源县桃花源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桃源县桃花源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常德桃花源管理处双峰村,于2000年4月建成投产,总投资200万元,主要经营92#汽油、95#汽油、0#柴油成品油,站内设3台加油机,埋地油罐3个(30m3 95#汽油油罐1个,30m3 92#汽油油罐1个,30m3柴油油罐1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因建设年限较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于2018年9月补办环评手续,并委托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通过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文件号:常环建[2019]42号)。目前加油站设备运转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组织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湖南常德桃源县桃花源加油站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其配套的公辅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原环评设计加油站应采用双层埋地油罐并设置防渗漏监测报警设施、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实际建设单层油罐,常德石油分公司将统一实行单层油罐改双层油罐工程;站内废油、油泥等危险废物由分公司统一安排专业公司处理,不在站内贮存,分公司已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本项目生产规模、主体工艺、功能、性质、地点等均无变动,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厂区雨水沟渠(环形地沟)收集,隔油池沉淀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流动人员污水及场地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与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废气
本项目为单层埋地油罐并进行了防渗处理,安装了监控装置;加油操作平台面积小于罩棚投影面积,平台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并与公路保持一定坡度,加油区设置有环形地沟;设置了油气回收系统。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加油站内来往的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和加油泵、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该项目厂界东、西、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临道路干线一侧(南侧)执行4a类标准类标准。
(三)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
(四)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西、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居民敏感点2个点位,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落实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相关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管理,可将各管理制度上墙。
(2)尽快实施单层油罐改双层油罐改造工程,配套建设泄漏报警系统,完善危废间的设置。
标签: 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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