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经营性用地媒体制作、推广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开发区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经营性用地媒体制作、推广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经营性用地媒体制作、推广机构选聘项目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1-02
1、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的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经营性用地媒体制作、推广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2、凡具备承担此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第二标段: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经营性用地媒体制作、推广机构选聘项目。
3、第一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房地产评估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土地评估壹级(含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广告业务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311室)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25 日至2011 年 1 月 31 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标段联合体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公章)
办公地址: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邱家村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郭炳辛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公章)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李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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