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周边地区综合提升工程(第四、五批)(监理)招标公告
北站周边地区综合提升工程(第四、五批)(监理)招标公告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房建工程
项 目 编 号:********110024
项 目 名 称:深圳北站周边地区综合提升工程(第四、五批)
工 程 编 号:J*******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北站周边地区综合提升工程(第四、五批)(监理)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民治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付坤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1*****667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甘 柳 明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136*****157
计划总投资:10929.1800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175.2007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北站周边地区的立面整治、给排水改造、景观照明改造等工程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2月15日 至 2011年5月2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1月30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1年2月25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方案优先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质疑截止时间:2011年2月15日10: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1年2月18日10:00时,
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0元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监理房屋建筑Ⅱ组 或 监理房屋建筑Ⅲ组;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质疑截止时间前未对截标期限提出质疑的,视作所有投标人均同意提前截标。投标人不得在截标后对此期限提出异议。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95号(宝安区社保局旁,宝安检验检疫大厦正对面)交易中心报名。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3)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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