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嘉善段工程)招标公告
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嘉善段工程)招标公告
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嘉善段工程)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08-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7]128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10年度省重点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嘉善段航道及锚泊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起于乍嘉苏航道口,桩号为K0+000,终于杨树滨杭申线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14+763,总里程14.763Km。本次招标项目为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嘉善段航道工程及嘉善锚泊服务区(位于杭申线红旗塘段的陆斜塘)。本项目按三级航道标准设计,嘉善段航道桩号为:K8+771~K14+763,全长5.992公里;嘉善锚泊服务区布置7个1000吨级泊位,服务区陆域面积10955m2。本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衡重式护岸(泊位功能)556.4米、加固护岸80.43米、土方31.04万方(含疏浚29.48万方)、房屋总建筑面积975 m2。
2.1 施工
本次招标施工分为 2 个标段。
SY标段,主要内容为桩号K8+771~K14+763段航道疏浚及嘉善锚泊服务区航道土方(含疏浚)和护岸工程(泊位功能),主要内容:衡重式护岸(泊位功能)556.4米、加固护岸88.4米、土方31.04万方(含疏浚29.48万方)。计划工期为 8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FJ标段,即锚泊服务区陆域部分,总建筑面积975 m2,内容包括服务区综合楼区(办公、住宿、食堂、厕所等651 m2),机修间、变配电所、厕所、垃圾房及门卫房(324 m2)等工程。计划工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 监理
本项目设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为本项目水运部分(SY标段)和陆域部分(FJ标段)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为 24 个月(施工期12 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SY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招标FJ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文,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等级在B级及以上。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1年2月11日 至2011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5号位,****-********)持《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登记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仅指施工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等级在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仅指FJ标段)及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SY标段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FJ标段图纸每套收押金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1年2月18日9:00时,集中地点:嘉善县魏塘镇世纪大道169号;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2月18日12:00时,地 点:嘉善县魏塘镇世纪大道169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3月8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 30分至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
5.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嘉善县魏塘镇世纪大道169号 地 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
越都商务大厦1703
邮政编码: 314100 邮 政 编 码: 310014
联 系 人: 金海源 联 系 人: 汪琪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11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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