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传统村落保护整治(三期)招标公告
保靖县传统村落保护整治(三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传统村落保护整治项目(三期)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社会【2018】10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同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靖县传统村落保护整治项目(三期)
2.2 建设地点:保靖县吕洞山镇夯吉村、清水坪镇魏家村、吕洞山镇黄金(含傍海)
2.3 规 模: 保靖县传统村落保护整治项目,夯吉村建筑外立面改造(10栋)、新建黄金茶屋、新建苗族文化展览馆、新修滚水坝(10m)5座、泉水井整治五座、道路整治700m、沿河道路整治等;魏家村室外道路、围墙、村间道、台阶、给水排水、2个亭子建设;黄金村(黄金)新?24m滚水坝3道、滚水坝整治、建筑环境整治、休闲广场铺设青石板地面、增设护栏、文化墙、水沟整治、新建步行道、新建亲水平台等;黄金村(傍海)新建24m拦河坝3座、12米拦河坝2座、泉井水整治、台阶型步行道2000m,护栏500m,古树环境整治磊石堡坎、青石板地面、石凳工程,庭院栏杆修建,砖房外立面改造,排水设施,木房环境整治等。项目总投资约1090万元。
2.4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夯吉村】:100日历天;第二标段【魏家村】:100日历天;第三标段【黄金村】: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建设内容 | 工期 (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第一标段 | 夯吉村建筑外立面改造(10栋)、新建黄金茶屋、新建苗族文化展览馆、新修滚水坝(10m)5座、泉水井整治五座、道路整治700m、沿河道路整治等 | 100 | *******.46 | ||
第二标段 | 魏家村室外道路、围墙、村间道、台阶、给水排水、2个亭子建设;黄金村(黄金)新?24m滚水坝3道、滚水坝整治、建筑环境整治、休闲广场铺设青石板地面、增设护栏、文化墙、水沟整治、新建步行道、新建亲水平台等 | 100 | *******.76 | ||
第三标段 | 黄金村(黄金)新?24m滚水坝3道、滚水坝整治、建筑环境整治、休闲广场铺设青石板地面、增设护栏、文化墙、水沟整治、新建步行道、新建亲水平台等;黄金村(傍海)新建24m拦河坝3座、12米拦河坝2座、泉井水整治、台阶型步行道2000m,护栏500m,古树环境整治磊石堡坎、青石板地面、石凳工程,庭院栏杆修建,砖房外立面改造,排水设施,木房环境整治等。 | 120 | 黄金 | *******.79 | *******.17 |
傍海 | *******.38 |
注:(1) 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全部投标无效。
(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3)第三标段各投标人投标总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黄金、傍海报价也不能高于黄金、傍海最高投标限价。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 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条款,对应作以下说明: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2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交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9年7月20日17:3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8时30分,地点为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路州政务服务中心5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保靖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电 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为防止出现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现象;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不按规定履职的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认定上报施工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注:具体处罚条款将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将写进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保靖县迁陵镇
联 系 人:徐杰
电 话:189*****9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大道世纪山水68栋二单元1405
联 系 人:杨海芝
电 话:133*****06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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