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场地板房招标公告
车库场地板房招标公告
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车库场地板房
网上竞租公告
我单位对济钢建设公司车库场地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物基本情况:
济钢建设公司原机械化施工队场地、车库及办公室(板房),位于:建设公司机场路相公庄园区内。
占地面积8990.45平方米(车库2250平方米、板房685.5平方米、场地6054.95平方米)进行公开招租,租赁期限为3年,起始年租金为人民币760300元,竞租阶梯为2000元,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竞买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竞租人的最终摘牌价为第一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环比递增1%。
出租用途: 办公及仓储,不得从事污染、危险与违规违法行为使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三、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竞买人初始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后续报价以当前最高报价的2000的整数倍递加,本次竞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网上竞租时间:2019年7月16日9:00时至10:00时。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 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参加本次网上竞租的竞租人,需要在济钢集团资产管理公司www.jigang.com.cn—装备招标或 bidding.jigang.com.cn进行注册,报名参加竞租后,需缴纳保证金:20000元(2万元)。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7 月15 日16:00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具备竞租资格。保证金将在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回。
竞租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租保证金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济南东郊支行
收款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账号:****************9542。
请各单位缴纳后将缴费凭证扫描发至********32@qq.com">********32@qq.com。
六、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销售,竞租底价为760300/年(含税)
竞租人初始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在公告约定的竞租报价时间内,竞租人可以多次报价,以底价为基数,每次加价不低于 2000 元,以 2000元的整数倍递加。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且报价时间早为竞得者。
竞价过程分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
(1)自由竞价(时长1小时)阶段中,竞买人可以对竞价标的进行充分报价,其报价高于自身上次报价(首次报价可为起始价)方为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最后5分钟内(即9时55分-10时),如不再出现最高报价,竞价准时结束;如出现最高报价,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3)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后,如5分钟内不再出现新的最高报价,竞价结束;如出现新的最高报价,系统将自动重置5分钟的剩余竞价时间,直至不再出现新的最高报价。
具体操作可参照招标网站信息栏内“网上自由竞价的操作方法”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板房修缮
承租方需对685.5平方的板房进行修缮,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继续租用,则该等资产所有权归甲方,甲方不提供任何补偿。
(二)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1、签订合同后5日内全额支付年度租赁费用,支付方式包括银行电汇或现款。
2.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限内的:水费、电费、厂房设施维护费等。(或者其他约定)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有权对租赁物的消防、安全、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方有权作出书面整改通知,承租方应按要求执行。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借他人。如承租方擅自转租、转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内,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合作期满后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4、竞租单位负责按规定自行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消防安全责任
1、租赁期内,承租方及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无损,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2、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另行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不可抗力
1、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或政府规划或政府管控要求,或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的管控要求或出租方自身不能决定的其他事项)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政府征用时补偿范围界定:土地、厂房等招租方所属资产产生补偿费用归招租方所有;租赁方所属设备设施产生的拆除补偿费归租赁方所有。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
1、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需继续租用,应当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2个月通知出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2、租赁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15 日内搬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及其设备设施完好的返还给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搬离租赁物的,每天应按照日租赁费的三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留置租赁场地内的承租方物品,直至承租方付清所有租赁费等费用。
3.租赁期届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或增设等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所有权归甲方,甲方不提供任何补偿。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联系人:王莺博,联系电话:185*****755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7 月 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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