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湖区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水体达标整治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龙湖区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水体达标整治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龙湖区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水体达标整治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龙龙湖区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水体达标整治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项目金额、报价要求、工期、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龙湖区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水体达标整治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金额(元):估算服务费金额为996.20万元。

  3.报价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96元/m3。

  4.采购项目内容:

  提供龙湖区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陈厝寨、蔡社(2处)、流美、新地、旧地、溪西6个社区7处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服务,但污水收集管道、各污水处理站点的调节池、污泥池及进出水管道等设施配套和建设不在本次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污水处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本项目全部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的一体化设备通过验收并开始运营之日起算。如果3年届满后,届时采购人仍有该等污水处理服务需求,则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本项目中标人继续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5.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对龙湖区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陈厝寨、蔡社(2处)、流美、新地、旧地、溪西6个社区7处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的污水进行处理,在设计进水浓度范围内(主要水质指标见下表),中选服务商须确保污水经处理后主要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见下表);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污染物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上限值设计出水水质标准

  上限值

  化学需氧量(CODcr)220mg/L50mg/L

  生化需氧量(BOD5)100mg/L10mg/L

  悬浮物(SS)150mg/L10mg/L

  氨氮(NH3-N)30mg/L5(8)mg/L

  总磷(TP)3mg/L0.5mg/L

  酸碱值(pH)6~96~9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要求采用污水处理设备集约化、节约占地,安装快捷、周期短,可快速启动、见效快,环保节能,处理后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3)结合龙湖区工作实际,本项目所需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应于8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并投入运行,发挥污染减排的效果,如由于临时污水收集管网及站点配套设施未能满足现场设备安装和通水调试情形除外。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1.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1.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4、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下属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电话:****-********   传真:****-********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

  (4)提供2019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若为分公司投标,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9年7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0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池路29号(振海大厦)物产楼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卢工

  采购单位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七、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不影响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从即日起,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详细请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站 一体化 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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