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度20个试点建设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中期和末期评估招标公告
2010-2011年度20个试点建设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中期和末期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广州市2010-2011年度20个试点建设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中期和末期评估 | 一项 | 2011年2月~2011年12月 | 人民币80万元 |
5.1 详细服务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投标人必须是从事与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6.3 本项目投标人不能为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在广州市20条街道开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承接单位;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7.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1年2月1日-2011年2月21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7.3.1 合格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采购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1年2月22日 9:0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1年2月22日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0.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电话:020-8319 2857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
12.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21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inf@chinapsp.cn
传真:020-8765 9323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6838
13. 购买采购文件账户:
户名: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东环支行(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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