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枢纽标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交通枢纽标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WXS********2-37
无 锡 市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WXS********2- 37
1、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造无锡市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已经锡发改资(2006)第253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标识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无锡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标识系统工程;
(2)工程概况:无锡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标识系统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工程的施工。
(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1个标段,无锡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标识系统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估算价约550万元(人民币);本次标识工程是针对上述B2地块、F2地块未开通区域之所有静态标线标识工程,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B2地块(不含内部商业区)的地下二层地下车库、地下夹层、地下一层公共区、地上一层公共区、二层公共区、汽车坡道、广勤路地下空间、往南广场地下通道、锡沪路地下室;
F2地块(不含内部商业区)的地下一层、地上一层、二层、三层、汽车站、公交站、出租车、地下夹层停车场。
在实施本期标识工程时要考虑与已开通区域标识的顺利衔接,以及与火车站南广场、周边地块、道路的标识引导衔接。本工程中,不包括以下部分:
l 商业、酒店和办公空间的内部标识引导;
l B2 和F2 地块内属于市政道路范围内的标识与标线;
l 地铁和城际铁路管理区域内的标识引导(以对应的匝机口为界);
l 消防应急逃生的标识引导。
(5)施工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 60日历天内交付发包人使用(含设计、制作、安装等所有工期)。
(6)产品质量要求:合格产品;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不影响整体工程争创 “鲁班奖”;
(7)工程建设地点:东至通江大道,南至火车站南广场和兴源路,西至广勤路,北至锡沪西路和北新河地块。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的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招标项目及相关服务的能力,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为3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企业近三年内(200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或以上且单项合同额超过300万元的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独发包的公共建筑的标识系统的供货及安装项目【公共建筑即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建筑,不含厂房、仓库、住宅】);需提供业绩的合同。。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必须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0年10月~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0年10月~12月的缴费证明),由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查验。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采用综合评分法;
6、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1年 1 月 31 日9:00至2011年 2月 11 日16:00,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登录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封面上应清楚注明“无锡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标识系统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2011年 2 月 15 日13:30~15:00送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 1 月 31 日至2011年 2 月 11 日。
招标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联系人:陈陶、陈玉娇
联系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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