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交通安全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
交通安全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BGZ148-ZB-010)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
1.2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1.3项目规模: 全长约3.16km
1.4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
2.1“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交通道路安全专业分包工程;
3、招标范围:
3.1“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作业内容包括进场前的踏勘、行车道路边线、防撞栏杆、人行道栏杆、指示线、人行边线及斑马线等交通划线工程、道路安全指示灯线缆铺设工程、交通标志、人行横道标识标牌标杆安装工程、交安弱电系统电缆敷设、行人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信号控制灯及信号灯倒时器安装工程、机动车圆盘灯安装工程以及交通智能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移交、资料整理等全部工作。暂不包含标示标牌和停车场智能化及收费系统;鉴于本工程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投标人作为专业工程公司,在投标阶段应根据现有图纸向招标人指出可能出现的设计漏项及招标清单漏项错项,如投标人忽视或不作为,中标后若出现较大设计漏项,则为完成该漏项部分工作所需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技术风险,为招标人提供可靠的技术参考。
3.2为完成以上交通道路安全专业分包工程所必须的施工内容包括现场勘探、测量放线、建立标高控制网、必要的施工准备、图纸复核深化设计(通过设计院签审确认)、材料筹备仓储、基层处理(包括垃圾清理、预划线),喷涂模具制作、材料采购运输仓储、设备进出场及调试、安装交通辅助设施、喷刷标识及文字、缺陷处理、成品保护、完工清理、组织竣工验收、移交资料、交付使用及维保。
3.2“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人有权根据回标情况在议标阶段根据潜在中标人的资信情况,服务质量等划分标段,并不需为此付出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无论工程范围如何划分投标报价均有效;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19年月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19年月日18:00领取招标图纸(电子版)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部商务部。
4.2.2 2019年月日 12:00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提交给招标人(提供电子版和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7 @qq.com 即可),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19年月日12:00 由招标人统一发送,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系人:陈嘉庆,联系电话:186*****689。
4.3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如需踏勘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陈川,联系电话:187*****363。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 12:00 前(标书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6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为合格,必须获得成都市优质工程和“天府杯”,达到 “ 鲁班 ”奖质量要求,实测点数合格率达到100%以上,观感平分(新标准)必须为“好”。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4.《道路交通反光膜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12)、《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72-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要求。所有标线均采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加玻璃微珠施工,所有标线的颜色、尺寸、形状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热熔划线厚度、反光程度、防滑性能及耐候性等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分区墙柱面乳胶漆成活遍数3便以上,分区颜色明显可靠,乳胶漆涂刷平整光泽,分区标识清晰明了,分区文字及数字工整美观(所有分区及引导所设计到的文字、数字及图像均需通过业主确认,确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字体、字号、内容及颜色等);交通辅助设施应经久耐用,安装牢固可靠,反光贴膜准确优良。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以招标人及业主审批通过的进度计划为准)。根据甲方进度计划顺延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必须有一下内容,装订顺序以第三章要求为准):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须二级建造师以上证明);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2.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全国统一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简易征收备案证明)等,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且准备原件以备查验);
8.3.4近三年来企业获奖情况及主要工程业绩;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密封到一份投标文件中。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施工条件、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无需向各投标人公示。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2、其它:
1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2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2.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13.投标人资格
1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2施工资质:无;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13.3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34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
特别声明:不允许在其他单位注册的二级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工程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地下室地面已完成金刚砂耐磨地坪施工,场地已清理完毕;地下室墙柱面已完成白色腻子涂料工程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在施工作业层提供一个接驳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施工用水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1.3施工用电:招标人提供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含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施工用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1.4现场临时围墙:临时围墙由招标人修建,主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1.5现场施工道路:场地内临时道路招标人修建,主材料由招标人提供。若施工中道路及工地大门必须根据建设单位其他需要无条件拆除或调整,投标人必须配合拆除或修建,无论现场道路、围墙布置如何变化,投标人均充分考虑其风险和给施工带来的影响,若中标后因道路、围墙布置变化导致的任何形式的费用、工期索赔均不被接纳。工作面移交给投标人后,相关临建设施及临时道路的围护、清洁、交通指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机具设备:投标人自备热熔划线及运输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1.7住宿及办公室:投标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各种家具、床上用品、办公用品、水电费、网费由投标人自理。
1.8招标人提供高程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准确性由中标人自行复核)其余测量放线由中标人负责。
1.9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蓝图)及电子版图纸一份,图纸复印、深化图纸排版印刷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分数及装订要求均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10招标人负责移交工作面和现场管理协调,所有材料和机具均由中标人自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1.11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2.1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3.1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就招标工程的报价、承包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等书面文件,供招标人评标、定标。同时,也是中标后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基础。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8条。
2、第一部分 经济标商务标部分
1)商务标按照投标须知中装订要求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即可;
2)经济标仅需按照投标函格式要求填报盖章即可;
3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编制说明及标志依据
3.1.1编制依据
3.1.2编制说明
3.1.3本次投标的工程施工目标及施工范围
3.2工程概况及特点
3.2.1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3.3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机构说明
3.3.1项目经理简介及项目经理的工程经历
3.3.2主要管理人员简介
3.3.3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3.3.4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3.3.5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劳动力的来源
3.4施工组织总体布置
3.4.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说明,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3.4.2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3.4.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
3.5.1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3.5.2根据招标要求,能达到的理由及采取措施
3.5.3分包计划安排
3.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
3.6.1设备型号、操作、保养及维修一览表
3.7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
3.7.1工程施工流程(包含各细化工序的施工流程)
3.7.2工程施工工艺(含进行每道工序时所使用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及方法)
3.7.3施工重难点分析(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哪些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
3.7.4技术创优措施(进行本工程施工时可通过本单位实力及施工经验从哪些方面进行施工优化及施工技术创优)
3.8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8.1确保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试验合格,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为好。
3.8.2检验批中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95%以上。
3.8.4对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专述
3.9施工措施:
3.9.1各专业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措施
3.9.2雨季施工措施
3.10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3.11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交通安全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公司接受按拟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我公司报价详见《交通安全专业分包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下浮比例/计价方式(不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票据类型 | 备注 |
1 | 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工程结算价款 (中标实施部分) | 项 | 工程款(不含税)=本工程业主与招标人最终确定工程含税结算额(投标人实施部分含税结算总造价)*(1-%)/(1+税率)-各种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 | 本工程:特指项目; 本工程计价基础:详见本合同、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本工程定价采用工程总造价(包工包料)下浮形式,即按以上计价原则下浮计入。即投标人结算工程总造价(不含税)=本工程业主与招标人最终确定工程含税结算额(投标人实施部分含税结算总造价)*(1- %)/(1+税率)-各种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投标人结算工程总造价(含税)=投标人结算工程总造价(不含税)*(1+税率)。我公司全力配合贵公司进行与本工程业主的结算工作,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使用贵公司劳务作业人员、材料及现场机械设备等贵公司资源,我公司按实际占用资源量向贵公司缴纳费用。具体缴纳方式为:按实计算。
2、2、我公司全力配合贵公司与本工程业主的结算工作,并承诺我公司的含税结算工程总造价为:本工程业主与招标人最终结算总造价(通过政府评审中心评审后的结算总造价(此结算总造价仅为我公司实施部分))*(1-合同约定下浮比例)-各种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我公司理解完成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工作所必需进行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现场勘探、测量放线、建立标高控制网、必要的施工准备、图纸复核深化设计(通过设计院签审确认)、材料筹备仓储、基层处理(包括垃圾清理、预划线),喷涂模具制作、材料采购运输仓储、设备进出场及调试、现场热熔划线、喷涂乳胶漆、安装交通辅助设施、喷刷标识及文字、缺陷处理、成品保护、完工清理、组织竣工验收、移交资料、交付使用及维保。
2、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施工条件、层高高度、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3、我公司同意贵公司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公司清楚的理解,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5、我公司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拒绝或接受;
6、我公司承诺理解贵公司采用包人工﹑包设备、包材料(所有主辅材)、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包竣工资料等全包干的发包方式。
7、我公司承诺自行组织机具和材料,不会因物资紧缺、采购成本增加等原因向贵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费用和工期索赔。
8、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公司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参加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工程的投标及合同订立和签署本工程的相关经济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合同签订、价款确定、函件往来、工程量确定、结算价款确定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另外本法定代表人指定 的邮箱为我公司专门接收贵公司资料、通知、文件及信息的专用邮箱,电子文档达到我公司指定邮箱之时表示乙方已接受该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施工图纸
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
交通安全
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BGZ148-ZYFB-00?)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选择乙方作为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一期)项目室内外交通安全及墙柱面分区专业分包商,乙方已接受作为专业分包商为承担该项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等全部权利和义务。双方就室内外交通安全及墙柱面分区工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
工程地点:成都天府新区
项目规模:全长约3.16km
2、分包合同内容及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以甲方现场指令为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质量、履约能力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并不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补偿;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工程采用包人工﹑包材料(所有主辅材)、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包竣工资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等全包干的发包方式。
2.1.1 “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交通安全工程包括且不限于车位线、车位号、行车道路边线、指示线、人行边线及斑马线等热熔型交通划线工程,车位挡、防撞柱角、减速路带、凸面镜等辅助交通设施;暂不包含标示标牌和停车场智能化及收费系统
2.1.2“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交通安全工程还包括设计图纸、甲方指令、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及规范要求等相关工作。
2.1.3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工作包括:现场勘探、测量放线、建立标高控制网、必要的施工准备、图纸复核深化设计(通过设计院签审确认)、材料筹备仓储、基层处理(包括垃圾清理、预划线),喷涂模具制作、材料采购运输仓储、设备进出场及调试、现场热熔划线、喷涂乳胶漆、安装交通辅助设施、喷刷标识及文字、缺陷处理、成品保护、完工清理、组织竣工验收、移交资料、交付使用及维保。
3、计量、综合单价、合同暂估总价
3.1工程计量: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关规定为准;清单计价规范与合同约定由冲突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计量规则的以清单计价规范为准。标线按实际完成的范围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凸面镜、标识标牌等交通辅助实施按照实际安装数量以“个”为单位计量。现场施工与图纸不符或未实施部分不计入工程量。
3.2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下浮比例/计价方式(不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票据类型 | 备注 |
1 | 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工程结算价款 (中标实施部分) | 项 | 工程款(不含税)=本工程业主与甲方最终确定工程含税结算额(乙方实施部分含税结算总造价)*(1-%)/(1+税率)-各种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 | 本工程:特指项目; 本工程计价基础:详见本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本工程定价采用工程总造价(包工包料)下浮形式,即按以上计价原则下浮计入。即乙方结算工程总造价(不含税)=本工程业主与甲方最终确定工程含税结算额(乙方实施部分含税结算总造价)*(1- %)/(1+税率)-各种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乙方结算工程总造价(含税)=乙方结算工程总造价(不含税)*(1+税率)。乙方全力配合甲方进行与本工程业主的结算工作,乙方承诺若乙方使用甲方劳务作业人员、材料及现场机械设备等甲方资源,乙方按实际占用资源量向甲方缴纳费用。具体缴纳方式为:按实计算。
乙方全力配合甲方与本工程业主的结算工作,并承诺乙方的含税结算工程总造价为:本工程业主与甲方最终结算总造价(通过政府评审中心评审后的结算总造价(此结算总造价仅为乙方实施部分))*(1-合同约定下浮比例)-各种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乙方理解完成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工作所必需进行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现场勘探、测量放线、建立标高控制网、必要的施工准备、图纸复核深化设计(通过设计院签审确认)、材料筹备仓储、基层处理(包括垃圾清理、预划线),喷涂模具制作、材料采购运输仓储、设备进出场及调试、现场热熔划线、喷涂乳胶漆、安装交通辅助设施、喷刷标识及文字、缺陷处理、成品保护、完工清理、组织竣工验收、移交资料、交付使用及维保。
3.3合同暂估总价:
合同暂估含税总价:元整,大写整;不含税总价:元,大写;税金:元,大写;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元(按不少于暂定合同额的2%投入使用),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合同暂估总价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调整。
3.4其它费用:乙方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各种家具、床上用品、办公用品、水电费、网费由乙方自理。
3.5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计算比例的通知》(成建价【2010】16号文),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府制度执行,若甲方需要,则每月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向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结算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部分工程结算款直接拨付到乙方聘用的各个劳务人员工资卡中,由乙方负责工人考勤和制定工资发放标准,并将考勤表和工资表盖章抄送甲方一份,甲方根据考勤表和工资表将工程款以工资形式直接支付到劳务人员工资卡中,每月滚动执行。除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工程款以外的工程款,甲方直接支付到乙方公司账户。每月甲方应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的劳务人工工资+甲方账户直接支付的工程款。
乙方必须到甲方开户农民工工资账户的指定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卡,工资发放通过乙方账户直接转账支付。乙方每月按支付比例制作工资发放表,并及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到甲方备案,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工程现场、政府部门或交通道路,妨碍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正常交通,或做出影响建设单位和甲方声誉的行为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承诺用乙方的其他资产抵扣给甲方,保证甲方资产不受任何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可在结算中收取乙方二十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上月现场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表签字原件一份(必须按照成都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乙方承担因发放工人工资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等一切责任,甲方有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能力,若因业主工程进度款支付滞后,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能力,若因业主工程进度款支付滞后,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4、付款条件
4.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4.2进度款:甲方按月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月的20日乙方向甲方上报当月所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在次次月5日前,按甲方结算金额的70%支付(扣除相关违约金后);
4.3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交通安全专业工程完工并达到清场移交条件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甲方核定已完成产值(费用)的80%(扣除相关违约金后);
4.4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且甲乙双方办理完总结算后,甲方支付至乙方结算金额的85%(扣除相关违约金后);
4.6本工程通过天府新区审计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扣除相关违约金后),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2年质量缺陷期满后无息返还。
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付款方式:甲方可使用网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等一系列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可选择任意一种或多种支付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组合比例由甲方确定;使用票据付款产生的贴息费用由甲方100%承担,但票据贴现过程中所有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需在开票后3个月内(且不允许跨年)将贴现相关的银行回单交甲方办理贴息结算,超期及跨年的不予办理贴息结算,相关贴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理解甲方使用票据付款时,甲方每次开具的票据金额不得小于100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所结算的应付金额不得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5、计税模式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方法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项目名称:“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 服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
5、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结算工程总造价(不含税);
(3)投标承诺函及清标问卷;
(4)合同内容及附件;
(5)招标文件及本工程总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7)中标通知书;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6、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6.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本合同自盖章之日生效,该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接收电子文件邮箱地址:,甲方可通过该邮箱向乙方传达文件、信息及通知等,电子文档达到乙方指定邮箱之时表示乙方已接受该文件。如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方的,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有关本协议履行的书面文件、书面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部 ;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乙方按通知时间进场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清单 单位(万元) 分包单位: | ||||||||||
主要类别 | 项目 | 明细内容 | 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开工第1月)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开工第2月)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开工第3月)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开工第4月)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开工第5月)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开工第6月)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开工第7月) |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四口”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材料费、人工费 | ||||||||||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材料费、人工费 | |||||||||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材料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的安全网、挡脚板、油漆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群塔防碰撞措施费用 | ||||||||||
5.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6.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包括消防栓、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加压设备等)以及其他设施如消防砂、锹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7.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 |||||||||
8.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镀锌扁钢、镀锌接地极、接闪器、角钢、镀锌圆钢等材料费、人工费 | |||||||||
9.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装、装修、地下工程施工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10.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 防台风生产、生活房屋加固材料费、人工费 | |||||||||
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费 | ||||||||||
11.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 地形、地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预警费 |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12.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费用 | |||||||||
13.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 噪音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施工现场防噪音安全设施设备及噪音治理发生的费用 | ||||||||||
14.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动火作业、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围挡、警示绳、警示牌、警示灯、油漆以及存在危险源场所、事故易发部位警示标志牌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
2.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场地费 | |||||||||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监控、监管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费用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 |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 ||||||||||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 | ||||||||||
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发生的费用 | ||||||||||
2.标准化建设支出 | 编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 |||||||||
聘请专家参与编制制度、图集的费用 | ||||||||||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1.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的入职教育和再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
工人入场教育和再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演示、现场事故事件分析会等所发生的场地费、设备设施租赁费、人工费 | ||||||||||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场地和设备租赁费、人工费 | ||||||||||
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 ||||||||||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个人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推广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培训等发生的资料费、差旅费、培训费 | |||||||||
3.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包括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违章图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 |||||||||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1.前期研发支出 | 包括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 ||||||||
2.推广使用支出 | 包括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 |||||||||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1.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 ||||||||
2.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 |||||||||
3.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
4.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测检验费用 | |||||||||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
现场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的费用 | ||||||||||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电风扇、空调等购置费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及冬季取暖费用 | ||||||||||
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等措施费用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
3.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 |||||||||
4.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 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吸烟厅、茶水厅等设施费用 | |||||||||
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的费用 | ||||||||||
5.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
6.安全管理体系 |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 |||||||||
专业分包单位:合同额0.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合同额0.5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合同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
7.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合计 |
乙方(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签订的 《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行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罚款、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工伤赔偿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代表: 法定(委托代理人)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管理协议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交通安全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天府杯奖,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5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雪莲杯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拨改租”第二批兴隆148路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壹 份。
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支付完成,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