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招标公告
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HYZB-HP-2019-2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和平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2.项目编号:HYZB-HP-2019-2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一)全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共计30类1736批次,本次采购项目共分六包。预算价格均依据各项市场参考价格平均值制定。第一包,100.8万元,国家转移地方食用农产品抽检(336批次);第二包,60万元,流通环节预包装(散装)食品抽检(300批次);第三包,80万元,餐饮服务环节(门店)食品抽检(400批次);第四包,40万元,餐饮服务环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抽检(200批次);第五包,60万元,劝业场、小白楼、南市街道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300批次);第六包,40万元,南营门、新兴、五大道街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00批次)。(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 380.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通过CMA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3)投标人须通过CATL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第一、五、六包);(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5)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8)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截图;(9)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7-10到 2019-07-1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tjgp.czds.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并提供截图;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项目报名,若为法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递交以上1、2、3项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30 14:30 2.开标时间: 2019-07-30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开标室一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工 2.联系方式:***-********176*****05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2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6*****05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书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 |
招标
|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