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发广场36-2#、37#地块工程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天津明发广场36-2#、37#地块工程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天津明发广场36-2地块及37#地块工程
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根据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方针,天津明发广场36-2地块及37#地块工程零星机械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拟定中标商1 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天津明发广场36-2地块及37#地块工程建筑面积约 12.445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 4.5亿元。
2.2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海川路与万荣大道交叉口。
2.3招标内容:零星机械租赁招标。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暂定) | 备注 |
汽车吊 | 100吨 | 台班(8小时) | 25 | |
汽车吊 | 50吨 | 台班(8小时) | 30 | |
汽车吊 | 25吨 | 台班(8小时) | 50 | |
汽车吊 | 16吨 | 台班(8小时) | 45 | |
挖掘机 | 200型 | 台班(8小时) | 45 | |
挖掘机 | 60型 | 台班(8小时) | 35 | |
挖掘机 | 50型 | 台班(8小时) | 30 | |
运输车 | 20立方 | 台班(8小时) | 30 | |
铲车 | 50型 | 台班(8小时) | 30 | |
压路机 | 22吨 | 台班(8小时) | 20 |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在中国建筑 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上传已经过年审且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5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生产、经营范围、供应能力均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的供应商(需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上传近两年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采购供应合同等业绩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3.1报名时间:截止 2019年 7月 1日 18: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 https://jc.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3说明: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 登录后签收对应的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云筑网”(网址https://jc.yzw.cn/)。
4.资格审查4.1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原件(正副本均可),提供一套复印 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招标公告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必须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
4.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 07月 2日至 2019年 07 月4 日。
(2)资格审查地点:随报名上传至“云筑网”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
(3)投标单位应将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形式上传云筑网递交,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资格审查资料的 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提供虚假资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发放6.1发放时间: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6.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 。
5.1发放对象:招标人招评标工作组资审通过的投标人。
6.3发放渠道:
(1)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 https://jc.yzw.cn/)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6.4招标文件收费:本次招标 不需要 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海川路与万荣大道交叉口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筑网”(网址https://jc.yz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明发广场和旭园5号803
邮 编:300450
联系人:夏灵杰
电 话:150*****015
2019年 06 月26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天津明发广场36-2、37#地块项目工程水泥、沙子、石子、砖采购招标,并在整个采购招标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投标资质材料,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报价书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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