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产储备粮招标公告

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产储备粮招标公告

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产储备粮采购公告

受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19年8月6日上午10:00时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举行公开竞价会。竞价标的:采购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2346.734吨(约2100吨以散装形式存放于丰山粮食储备库2号仓,246.734吨以包装形式存放于丰山储备粮库5号仓)。

竞价标的的质量要求及标的的包装标准:交货稻谷品质必须符合“GB1350—2009”国标中等质量以上,即杂质1.0%以内,水份13.5%以内,出糙率75%以上,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17.5、色泽、气味正常等,符合重金属等国家卫生标准,入库粮食必须是无虫粮或基本无虫粮。本标的包装物必须是国标旧麻袋,并要求不破不漏,颜色正常,缝包须用麻绳不少于9针(含9针)或机械缝口。包装物不另计价。每条麻袋按1公斤扣重。

本次竞价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粮食收购、批发、加工、储存等生产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标。有意销售者请于2019年8月5日17:30时前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有效证件(具体提交材料详见公告附件《竞标意向登记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确认资格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后,即可参加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储备粮采购竞价交易。资料详情请登陆www.zzcqwq.com查看下载。

公告时间: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8月6日

采购方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558

报名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报名电话:****-*******邹女士  传真:****-*******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9日





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采购竞价须知

一、采购方: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竞价标的:采购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2346.734吨(约2100吨以散装形式存放于丰山粮食储备库2号仓,246.734吨以包装形式存放于丰山储备粮库5号仓)。标的存放地以现场看样为准。

三、竞价标的的质量要求及标的的包装标准:交货稻谷品质必须符合“GB1350—2009”国标中等质量以上,即杂质1.0%以内,水份13.5%以内,出糙率75%以上,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17.5、色泽、气味正常等,符合重金属等国家卫生标准,入库粮食必须是无虫粮或基本无虫粮。本标的包装物必须是国标旧麻袋,并要求不破不漏,颜色正常,缝包须用麻绳不少于9针(含9针)或机械缝口。包装物不另计价。每条麻袋按1公斤扣重。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粮食收购、批发、加工、储存等生产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标。

五、价款支付方式:以500吨货位为结算单位,预接收入库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凭接收库点填具的数量质量预确认书支付货款80%,余款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正式发票结算。

数量结算:以华安县丰山粮食储备库(公司)地磅数量为准,过地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竞价方式:此次竞价采用密封报价法,竞价人按销售单价报价(即按供应商销售每吨早籼稻,采购方应当支付多少价款报价)。

七、竞价成交原则:遵循价低者得原则选中竞得人(供应商)。本标的采购方设有供应商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意向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标的的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本标的报价以元∕吨为基本报价单位,减价幅度为1 元∕吨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公布时间:本标的采购方设定的供应商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于2019年8月6日上午10:00时密封竞价会上公布。

九、竞价标的验收:1、入库前供应商需事先检验并提交有国家认定资质粮油质检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质量标准的检验单,每700吨左右为一检验单位。2、入库前,由采购方进行初检,初检基本合格后方可入库。分两仓库存,其中2号仓送检两次,5号仓送检一次。(共分3次送检,2号仓第一次300吨左右送检一次,两仓进仓完毕后各送检一次。)送检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定资质的质检单位,如果质量或卫生标准不合格供应商在7天内将该货物的粮食全部出库,且出库前供货方须先退回该仓已付货款,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整仓入库结束后,由采购方委托有国家认定资质的质检单位检验,如检验不符合质量或卫生标准,两周内供方必须将该货位的粮食全部出库,重新调粮入库,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具体验收办法及时间要求以采购方提供关于本标的的《稻谷采购合同》文本规定为准。

十、竞价标的交付时间及地点:本标的竞得人应于2019年8月8日后开始入库,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交货。本标的移交地点为采购方的存货仓库。

十一、本标的意向供应商竞价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认可竞价规则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20万元 后,即成为竞价人。

竞价人有效报名后,如果弃权,仍需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竞价会,否则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挂牌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的,经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工作小组批准,可以采取商议的方式进行交易。

十二、签约时间:确认成交的最终最低报价方(即竞得人),应现场签收成交确认书,并于竞得当日与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稻谷采购合同》。最低报价方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时起,视为其与采购方之间的交易合同已经成立。合同签订当日,供应商须一次性缴清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本标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由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采购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合同履行并结算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由采购方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在竞价过程中应价又反悔者,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成交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十三、签约文本: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网站(www.zzcqwq.com)上,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储备粮采购竞价交易公告公布(2019年7月9日起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稻谷采购合同》文本为签约文本,采购方和竞得人的权利义务以该合同书的规定为准。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挂牌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十四、费用承担:竞得人需负责将粮食送到仓内,并按要求堆叠完毕,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含过磅、更换破漏麻袋并整理成标准包装、库区仓内外清理、卸车费、加高等费用)。

十五、报名登记截止期限与竞价保证金缴交要求:本标的报名登记截止于2019年8月5日17:30时止。本次竞价标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应以报名登记的意向供应商(即竞标人)本人名称采用现金(现金缴款需到银行柜台办理,中心不接收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各竞价人在缴交竞价保证金后应及时联系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是否到账。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16:30时。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县支行

账  号: 1001 3057 8610 0100 01

竞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竞价保证金款项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意向供应商未按规定的到账截止期限、金额及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如报名登记的意向供应商需以他人名称或他人账户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手续的,须于本标的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代缴人出具的《代缴竞价保证金承诺函》,否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十六、竞价会时间:竞价会定于2019年8月6日上午10:00时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举行。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须在北京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10: 00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价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并按中心安排到投标人区对应座位入座。特别提醒:主持人组织意向供应商现场填报密封报价单,在各轮报价中,密封报价单一经提交均不得撤回;竞价人一经应价,均不得撤回。

十七、报名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电话:****-******* 李女士

采购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杨先生,136*****558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9日




对本须知认可,意向供应商签章:





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密封报价竞价规则

一、竞价会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二、意向供应商在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了解采购方对本竞价标的的详细要求;意向供应商应对本次采购竞价会标的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包装标准等各项要求予以响应;中心均以竞价标的物的要求进行竞价,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供应商一旦进入竞价会现场,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密封报价竞价规则》,完全接受采购方对竞价标的物的全部要求,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仔细阅读本次交易标的《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采购竞价须知》,如意向供应商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示认同该《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采购竞价须知》;

(3)仔细阅读本竞价规则,并遵照执行。

(4)仔细阅读本次竞价采购标的《稻谷采购合同》文本,并接受该合同条款。

三、本次竞价采用密封报价法。本规则所称的密封报价法,是指在中心组织下,在意向供应商竞价文件中锁定除转让价格外的其他采购条件后,按照规定的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和竞价减价幅度,根据各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密封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确定唯一的最低报价者为竞得人的竞价交易方式。

四、竞价会上,中心公布本标的供应商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意向供应商应按主持人的要求,现场填写并提交签字的密封报价单给主持人,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本中心将密封报价单集中后,当场拆封并宣读报价。

意向供应商需向中心书面承诺(该承诺内含于密封报价单中),接受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储备粮挂牌采购公告公布的采购条件,在北京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10:00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价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竞价会现场,意向供应商应将密封报价单文件用信封袋装。意向供应商应按挂牌采购文件要求,在密封报价单适当的位置填写竞价标的销售单价和意向供应商全称,意向供应商如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价会的,还需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密封报价单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凡是密封报价单未按规定填写准确、清楚的或未按规定签字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并直接以废标处理。

在逐一开启报价单后,在有效的报价单中,最低报价者且不高于最高控制价的确定为竞得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意向供应商进入下一轮竞价,其报价不能高于上一轮最低报价,且减价幅度仍需为每吨1元或1元的整数倍,以此类推,最终的唯一最低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意向供应商应凭经签章的《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采购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密封报价竞价规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价保证金转账回单或银行现金缴款单(授权委托参加竞价的,参加者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在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地点到中心参加竞价会,并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各意向供应商在正式竞价前,应先充分了解密封报价的工作流程。竞价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竞价会的或未按规定提交齐全规定的资料文件,中心将以放弃竞标处理,并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会的经办人除非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否则须持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每一竞价人可入场两人,并按中心安排到投标人区对应入座,未经中心许可不得随意走动。竞价人一旦进入竞价会现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不准喧哗、吵闹、起哄,不得攻击、辱骂他人,不得随便走动,不得中途退场,否则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竞标资格。

六、竞价结束后,各竞价方应现场签字确认各自在竞价会中各轮的出价记录。

七、因采购竞价标的权属不清所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交易双方因履约引起的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因买卖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八、各意向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竞价秩序,不得干扰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标资格或竞得资格,竞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其所交的竞价保证金收归采购方所有,采购方有权收回竞价标的重新挂牌采购,同时采购方有权追偿竞标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竞标人因前述违法、违约行为致使本标的重新交易的,再行交易的成交总价款高于本次成交总价款的,该竞标人应当补足差额),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竞价结束后,已宣布为竞得人一方,有放弃竞得情形的,或者已宣布为竞得人一方被查实,存在冒名顶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约行为情形,影响交易结果,不符合竞得条件的;

(2)竞标人应价后反悔的;

(3)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按竞标文件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者不履行签约义务的;

(4)经竞价被确认为竞得人后,不按竞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规范或竞标文件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九、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密封报价竞价交易方式无法正常运作的,中心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

十、本次竞价标的挂牌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储备粮采购公告》、《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采购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密封报价竞价规则》、《密封报价单》、《稻谷采购合同》文本、《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竞标意向登记表》等文件。

十一、本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9日


对本规则认可,意向供应商签章:

密封报价单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认真研究了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储备粮采购挂牌采购文件,愿意遵守挂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承担挂牌采购文件规定的竞得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按《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采购竞价须知》和《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密封报价竞价规则》等挂牌采购文件要求参与报价。

2、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单和相关说明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挂牌采购文件和《稻谷采购合同》文本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条件要求履约。

3、我方已向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了竞价保证金,若我方违反挂牌采购文件的任一规定,或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同意贵中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我方将按采购方要求,于竞价成交当日以采购方事先拟定公布的《稻谷采购合同》文本与采购方签订正式合同。

5、若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所交的竞价保证金收归采购方所有,采购方有权收回竞价标的重新挂牌采购,同时采购方有权追偿我方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含我方因前述违法、违约行为致使本标的重新交易的,再行交易的成交总价款高于本次成交总价款的,我方应当补足差额):(1)我方在竞价结束后,被宣布为竞得人,有放弃竞得情形的,或者已宣布为竞得人后被查实,存在冒名顶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约行为情形,影响交易结果,不符合竞得条件的;(2)我方应价后反悔的;(3)我方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按竞标文件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者不履行签约义务的;(4)我方经竞价被确认为竞得人后,不按竞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我方有其他违反法律规范或竞标文件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6、我方已详细察看并全面了解了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对竞价标的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包装标准等各项要求,完全接受采购方对竞价标的物的全部要求,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挂牌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挂牌采购文件,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异议的权利。

8、我方的具体报价如下:

竞价标的:采购2019年产早籼稻(短条)2346.734吨(约2100吨以散装形式存放于丰山粮食储备库2号仓,246.734吨以包装形式存放于丰山储备粮库5号仓)。

第一轮报价价格,每吨早籼稻出售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小写)。

(说明:在起始价基础上,减价幅度为1元或1元的整数倍,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意向供应商:             (写单位或个人全称)

意向供应商代表:           (签字)

2019年 月  日

(附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稻 谷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9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 2019年 月 日举办的“华安县县级储备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成交结果,甲方向乙方购买2019年产(短条)早籼稻2346.734吨,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稻谷生产年限、品种、数量、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单价及总货款:

生产

年度  品种  其中交货地点及仓号数量(吨) 储备类型单价(元/吨)金额(元)

2019早籼稻(短条) 丰山粮食储备库2号仓约2100   散装

2019早籼稻(短条) 丰山粮食储备库5号仓约246.734包装

合计     2346.734吨

总金额合计:(小写)     元,(大写)                 。

质量标准:2019年产(短条)早籼稻,符合“GB1350—2009”国标中等质量以上,即杂质1.0%以内,水份13.5%以内,出糙率75%以上,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17.5、色泽、气味正常等,符合重金属等国家卫生标准,入库粮食必须是无虫粮或基本无虫粮。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

1、入库前供应方需事先检验并提交有国家认定资质粮油质检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质量标准的检验单,每700吨左右为一检验单位。

2、入库前,由甲方进行初检,初检基本合格后方可入库。分两仓库存,每仓送检二次。共分四次送检,每仓第一次300吨左右送检,送检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定质资的质检单位,如果质量或卫生标准不合格乙方在7天内将该货物的粮食全部出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整仓入库结束后,由甲方委托有国家认定质资的质检单位检验,如检验不符合质量或卫生标准,两周内乙方必须将该货位的粮食全部出库,重新调粮入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如遇入库的粮食质量不符合标准,退货时乙方必须返还该货位已支付的全部货款,方可出库。

4﹑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履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交货时间、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乙方于2019年  月  日后开始入库,2019年  月  日前完成交货。

包装物必须为国标标旧麻袋,并要求不破不漏,颜色正常,缝包须用麻绳不少于9针(含9针)或机械缝口。包装物不另计价。每条麻袋按1公斤扣重。

乙方负责将粮食送到仓内并按甲方要求堆叠完毕,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含过磅、更换破漏麻袋并整理成标准包装、库区仓外清理、卸车费、加高等费用)。

四、数量结算及计量方法:

数量结算以华安县丰山粮食储备库(公司)地磅数量为准,过地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交易费由乙方负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以500吨为结算单位,预接收入库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接收库点填具的数量质量预确认书支付货款80%,余款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凭乙方提供的货物正式发票结算。

七、履约保证金:50万元

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缴清质量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乙方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可转作本合同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乙方合同履行并结算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交货完毕,甲方收缴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经济赔偿。如乙方交货后,经质量检验未能达到合格标准,按没有完成处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单位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29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杨聪海            法人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363800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华安县农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基本帐号:136*****040006746       账号:

开户名称: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0/attachments/%E6%BC%B3%E5%B7%9E%E5%B8%82%E5%9B%BD%E6%9C%89%E8%B5%84%E4%BA%A7%E4%BA%A7%E6%9D%83%EF%BC%88%E7%89%A9%E6%9D%83%EF%BC%89%E7%AB%9E%E6%A0%87%E6%84%8F%E5%90%91%E7%99%BB%E8%AE%B0%E8%A1%A8.doc" target="_self">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竞标意向登记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储备粮 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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