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体育艺术楼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实验中学体育艺术楼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实验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体育艺术楼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体育艺术楼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KGSG-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实验中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文老师、137*****0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女士、150*****59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KGSG-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体育艺术楼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财政资金20万元,业主自筹6337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内容:体育艺术楼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206337元;
2.5计划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2.7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实验中学;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建市[2015]154号文件及吉建招[2015]4号和6号文件的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2018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合同金额、建设规模、施工范围等内容。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无在建(投标单位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5)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7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四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实验中学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37*****0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
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150*****59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63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9日 08:30至2019年07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报名材料现场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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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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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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