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二维码门楼牌招标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二维码门楼牌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城南新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二维码门楼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二维码门楼牌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122.3526万元人民币;

2、供货周期: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供货结束。

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2.352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备上述产品的经营、安装资格;

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系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反光地名标牌检测报告》、《漆膜地名标牌检测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反光地名标牌检测报告》、《漆膜地名标牌检测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种门楼牌或标识标牌或广告牌等字牌类制作安装单项合同价款在人民币60万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7月29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一室(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新龙广场7号楼)。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贰万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8。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交付货物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王持华 联系电话: 151*****711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

(二)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主任 电话: ****-********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城南新区新龙广场)

(三)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 153*****716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楼牌 二维码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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