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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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07-09至2019-07-25
12.备注:1.本工程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签法”确定中标人;2. 本工程为多个零星工程组成,所定合同金额仅为暂估金额,暂估金额为2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可能不满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期为一年(暂定开竣工日期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开工日期根据上年度消防零星工程合同履约时间截止进行调整,工期为366天,正式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后合同终止;3.中标单位履约条件:在太仓必须配备有基地,以满足本工程应急之需,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以上条件具备证明,如未满足,发包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中标人承担发包人经济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工程具体按照业主安排实施,零星工程数量多且繁杂、一有维修单项工程就要按业主要求及时维修到位,且时效性长(最长一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将制定合同履约考核制度,承包人施工质量、进度或接维修通知响应速度未达到业主要求,将被处以违约金处罚直至提前终止合同,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条件进行投标;4.本工程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以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标底价为基准下浮后结算,参照安装专业工程,下浮率为12%,涉及其他专业下浮率按《苏工价〔2018〕6号、苏建招〔2018〕1号》下浮比率指导范围中的中间值执行(具体按太仓高新区规定);5.太仓市外的企业按《太仓市外地进太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太住建规〔2014〕1号文件执行,在投标前到太仓市建筑管理处办理进市核验,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上传进市核验表扫描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6.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7.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太仓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
13.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3)保证金账户:****************167
(4)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
(5)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电汇;保函;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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