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国家级网安实验室升级(补充达标)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国家级网安实验室升级(补充达标)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国家级网安实验室升级(补充达标)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级网安实验室升级(补充达标)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全面提升滨海新区公安局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服务实战能力,达到公安部一级实验室标准,确保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评审,按照评审标准对鉴定中心相关设备进行升级采购。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41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全面提升滨海新区公安局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服务实战能力,达到公安部一级实验室标准,确保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评审,按照评审标准对鉴定中心设备进行升级采购。由于我局原有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产品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公安部十一局及市局网安总队实验室设备也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提供。采购美亚柏科设备可与已建成中心其他设备及系统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性能及数据作用。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亚柏科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电子数据取证及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及设备研发的企业之一,紧贴实战,专心科研,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发展为国内领先的电子数据取证与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本次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升级采购所涉及产品为美亚柏科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拥有多项专利及产品、软件著作权。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网安支队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原有设备为美亚柏科公司建设,本次升级采购采用美亚柏科公司产品可以与原有设备更好的兼容使用,使数据可以无缝对接、发挥最大效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原有设备的功能与性能,将数据的可用性、关联性发挥最大效能,更好的为后续工作服务。天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已建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及数据后台也为美亚柏科公司建设,本次采购美亚柏科公司产品可以更好的与总队后台对接,发挥数据作用,更好的为工作服务。基于以上原因,本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升级采购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12号美亚柏科大厦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7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网安支队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原有设备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撑,使用效果良好。公安部十一局及市局网安总队实验室也为厦门美亚柏科公司建设,厦门美亚柏科公司具有多项计算机犯罪勘察取证、电子介质数据恢复及重组专利。为了保证与原设备的兼容和一致性,更好的与上级相关部门后台对接,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功能,发挥最大效用,满足全面具备公安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一级实验室的能力,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区域唯一指定代理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姚天侍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高工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网安支队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原有设备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撑,使用效果良好。公安部十一局及市局网安总队实验室也为厦门美亚柏科公司建设,厦门美亚柏科公司具有多项计算机犯罪勘察取证、电子介质数据恢复及重组专利。为了保证与原设备的兼容和一致性,更好的与上级相关部门后台对接,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功能,发挥最大效用,满足全面具备公安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一级实验室的能力,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区域唯一指定代理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袁铭中国联通天津市分公司高工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07月10日起至2019年07月16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街23号
2)联系人:高用明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北路地热实验研究中心二楼
2)联系人:胡翠翠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07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国家 机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