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1)013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
监控系统预算:283640元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邮费,因邮寄标书影响投标,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负责此项责任。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2月11日—2011年3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3月 3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1年3月3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春生 曹忠林
九、联系电话:0370—*******
十、注意事项: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台式和笔记本电脑必须具有原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开标时提供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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