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2018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2018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2018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
行政区域西岗区公告时间2019年07月09日16: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10日08:30至2019年07月16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红星美凯龙5号楼3016室)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红星美凯龙5号楼3016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助理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红星美凯龙5号楼30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张工 ****-********
附件:
附件1*******C0EFF5D0520C616E47"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投标人资格报审表.docx

  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2018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2018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2A-SXD********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联系方式:李助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张工 ****-********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红星美凯龙5号楼30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1-1

脑电图仪

详见技术参数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大连市

1-2

肌电诱发电位仪

1

2

2-1

自动染色机

1

2-2

低温大容量离心机

1

2-3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

1

2-4

生物安全柜

5

3

3-1

高通量血液透析机

3

4

4-1

电子胆道镜系统

1

5

5-1

止血带系统

2

5-2

高频电刀

2

6

6-1

可视喉镜

3

6-2

胰岛素泵

2

6-3

超声治疗仪

1

7

7-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详见技术参数

2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大连市

7-2

全自动血凝仪

1

7-3

三分类血细胞计数仪

1

8

8-1

中央心电监护系统

1

8-2

麻醉监护仪

4

8-3

心电监护仪

15

8-4

胎心监护仪

2

8-5

双通道麻醉注射泵

10

8-6

输液泵

10

9

9-1

多功能产床

2

9-2

常规产床

2

9-3

荧光显微镜

1

9-4

低速离心机

4

10

10-1

微波治疗仪

1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运杂费:中标投标人负责免费运输、装卸、安装至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予的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需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六)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七)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截至开标前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 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八)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九)本项目投标人允许兼投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8:30至2019年07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红星美凯龙5号楼3016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红星美凯龙5号楼30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填写投标人资格报审表(见公告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 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 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投标人资格报审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医疗设备 医院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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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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